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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一买卖合同纠纷胜诉,律师助力追讨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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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29 · 1506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沈沁梅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执业14年
律所:浙江隆智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304201211702004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5957341536
代表案例:23个
律师优势:有政治职务,丰富的专业经验;法律功底深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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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12年12月24日,何XX因与陈XX的买卖合同纠纷向海盐县人民法院起诉。何XX委托浙江隆智律师事务所的沈沁梅等律师代理此案。陈XX拖欠何XX饲料款35610元,沈沁梅律师提供关键证据欠条。法院最终判决陈XX支付货款及承担诉讼费用。
嘉兴一买卖合同纠纷胜诉,律师助力追讨货款

何XX从事饲料销售生意,在与陈XX的业务往来中,本以为能顺利收回货款,可陈XX却在出具欠条后一直拖欠不还。何XX多次催讨无果,无奈之下,他决定寻求法律的帮助,于是找到了浙江隆智律师事务所的沈沁梅律师。

沈沁梅律师,现任浙江隆智律师事务所主任、三级律师,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拥有十四年专业法律服务执业生涯。她深耕商事争议解决、婚姻家事等核心领域,兼具扎实系统的法学理论功底与大量疑难复杂案件的实战经验。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800多件,其中买卖合同建筑工程离婚纠纷、交通事故等相关案件就有600余件,尤为专精于买卖合同、建筑工程案件。

在这起何XX与陈XX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2012年12月24日,何XX在沈沁梅律师的协助下向海盐县人民法院起诉。法院立案受理后,因被告陈XX下落不明,依法组成合议庭适用普通程序进行审判,并于2013年6月13日公开开庭审理。沈沁梅律师代表原告何XX到庭参加诉讼,而被告陈XX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原告何XX起诉称,原、被告有业务往来,被告向原告购买饲料,2010年2月26日双方经对账被告尚欠原告饲料款35610元,承诺不日归还,当日被告向原告出具欠条确认,并约定如有纠纷由海盐县人民法管辖。但之后被告一直未支付该款项,原告多次催讨,被告至今分文未付。

沈沁梅律师为支持原告的诉讼主张,向法院提供了关键证据——欠条,以此证明被告结欠原告货款的事实。由于被告未到庭,也未在法定举证期限内向法院提交证据,应视为放弃进行举证、质证的权利。法院只能根据原告的举证及其当庭陈述进行认证,最终认定原告提供的证据具有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依法予以确认。

法院经审理,确认原、被告之间存在饲料买卖合同关系,被告向原告购买饲料,2010年2月26日被告向原告出具欠条明确结欠35610元,且至今未支付上述欠款。法院认为,原、被告之间的买卖合同关系合法有效,被告在收到原告出卖的饲料并就货款出具欠条后,应及时支付。现被告拖欠不付,应承担立即支付原告货款35610元的民事责任。最终,法院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判决被告陈XX支付原告何XX货款人民币35610元,由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690元,由被告陈XX负担。

在这起案件中,沈沁梅律师凭借其丰富的执业经验和专业的法律知识,精准地把握了案件的关键,通过提供有效的证据,帮助原告何XX成功追讨回了货款。她在买卖合同纠纷处理方面,有着自己独特的优势,能够精准梳理交易流水、微信沟通记录、销售单据等关键证据,紧扣《民法典》合同编关于买卖合同履行、质量瑕疵担保违约责任认定等核心规定,在兼顾行业交易习惯与公平原则的基础上,最大程度维护当事人经营权益。沈沁梅律师以专业、严谨、温情、高效的办案风格,在嘉兴及周边地区法律行业树立了良好口碑,成为众多企业与个人信赖的法律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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