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基本情况
2013年10月8日晚,在东莞市长安镇的一家烧X店外发生一起悲剧,谢XX被吴X用弹簧刀捅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张X也被卷入其中。东莞市人民检察院以吴X、张X构成故意伤害罪向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执业24年的李晖律师接受张X亲属委托,担任其一审辩护人。
辩护策略制定
李晖律师拥有湘潭大学法学本科学历,在深入了解刑事案件办理流程后,深知此类案件的关键在于证据的梳理和法律关系的分析。他通过多次会见张X,并仔细查阅案卷材料,对案件细节进行了全面审查。李晖律师翻到询问笔录中关于事件经过的部分,详细对比了张X、吴X及其他证人的陈述。他发现,谢XX的死亡是吴X用单刃锐器刺伤胸部所致,与张X的行为没有直接因果关系。同时,从笔录中可以看出,张X与吴X事前无通谋,事发时未形成共同犯意,张X对吴X持刀致被害人死亡的后果没有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辩护成果显现
在庭审中,李晖律师凭借执业至今主办或协办逾千件案件的经验,清晰阐述辩护意见。他指出张X在被害人倒地后击打其面部的行为是一种殴打行为,该行为没造成任何损害,不应承担刑事责任。最终,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张X虽参与殴打被害人,但并非被害人死亡的直接责任人,起次要作用,是从犯。考虑到张X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被害人一方对于引发本案存在一定责任,且张X、吴X家属均对被害人作出赔偿,法院对张X减轻处罚,判处张X有期徒刑四年。李晖律师通过对案件的精准分析和有效辩护,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合理的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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