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此案的是河北俱时律师事务所的李海燕,她拥有15年执业经验,擅长婚姻家事、强制执行等多个领域。
原告张XX委托李海燕律师代理本案,被告为刘XX,第三人系陈XX。陈XX在与刘XX婚姻存续期间向张XX借款15万元,张XX经诉讼调解确认债权后,陈XX未履行还款义务并离婚转移财产。为实现债权,张XX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案涉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要求刘XX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刘XX则辩称未签字、不知情、已离婚,不应承担责任。
张XX最初掌握的证据有借条、转账凭证、婚姻登记信息、法院调解书等,但关键的能证明刘XX对债务知情并认可的证据缺失。
李海燕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梳理案件关键事实。她固定了微信聊天记录、借条、转账凭证、婚姻登记信息、法院调解书等核心证据,以微信沟通记录为突破口,来论证刘XX对债务知情并构成事后追认。在申请恢复原调解书强制执行的同时,依法提起夫妻共同债务确认之诉。
庭审中,这些证据发挥了重要作用。刘XX一方可能会质疑微信记录的真实性、关联性等,认为不能仅凭微信记录就认定其对债务的追认。李海燕律师依据民法典及夫妻共同债务相关司法解释,围绕债务发生时间、刘XX追认意思表示、共同债务认定标准展开充分辩论,反驳被告抗辩理由。她指出借款发生于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刘XX通过微信对债务知晓、询问利息并表达催促还款,构成对夫妻共同债务的追认,符合民法典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条件。
最终,法院判决确认案涉15万元借款本金及利息为陈XX与刘XX的夫妻共同债务,刘XX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李海燕律师协助原告申请强制执行,成功追回全部借款本息。
在处理证据问题上,李海燕律师的方法论是先全面梳理案件关键事实,固定借条、转账凭证等基础证据,再寻找能够突破案件的关键证据,如本案中的微信聊天记录。同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围绕争议焦点进行充分辩论,以证据和法律为支撑,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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