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亮起红灯,问题接踵而至
原告ZX和被告C某经人介绍相识结婚,婚后育有一子ZX某,不过孩子患有童年孤独症。婚后两人感情基础差,C某缺乏家庭责任感,夫妻长期分居,感情破裂。ZX之前起诉过离婚,可因为C某民事行为能力有缺陷就撤诉了。后来,法院认定C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还指定了她父亲CXX为监护人。为了解决婚姻纠纷、明确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ZX委托范欣璐律师再次起诉离婚,诉求是:准许双方离婚,孩子跟自己生活,让被告支付抚养费,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分担共同债务。
争议焦点一:离婚能否获批
这起案件的一大争议点就是,C某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这婚到底能不能离。原告ZX认为,夫妻长期分居,感情早就破裂了,之前还起诉过离婚,这次也坚决要离。被告监护人CXX也认可两人感情不好,没和好的可能。范欣璐律师在庭审中结合分居事实、此前诉讼记录等证据,充分说明了双方符合法定离婚条件。法院经过审理,最终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准予原告ZX与被告C某离婚。
争议焦点二:子女抚养权归谁
婚生子ZX某患有孤独症,抚养问题成了关键。原告ZX提出,孩子长期跟自己生活,自己也承担了主要抚养责任,而被告C某无民事行为能力,没办法履行抚养义务,所以孩子应该跟自己。范欣璐律师从孩子需要稳定抚养环境、被告无抚养能力等方面,向被告监护人CXX阐明了抚养安排的合理性。最终,法院判决婚生子ZX某随原告ZX共同生活,原告还自愿承担全部抚养费用,同时被告C某一次性支付抚养费XXXXX元(以车辆折价款XXXXX元抵算,余款XXXXX元由监护人代为支付),被告及其父母享有对ZX某的探望权,原告需提供必要协助。
争议焦点三:财产如何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也是个难题,涉及到嫁妆转化的房屋、车辆等。范欣璐律师提出“产权清晰+折价补偿”的分割思路,平衡双方权益。法院最终判决被告名下房屋及配套车库归被告所有;原告名下XX牌汽车归原告所有,车辆折价款XXXXX元抵算抚养费;房屋卫生间修缮设施归被告所有,被告支付原告折价补偿款XXXXX元;双方各自经手的债权债务由各自享有和清偿,原告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法律建议
从这起案件能看出,在涉及特殊情况的离婚纠纷中,提前固定好关键证据非常重要。比如婚姻关系证明、子女相关证据、财产债务证据、感情破裂证据等,这些都能为自己的诉求提供有力支撑。同时,遇到问题要积极和对方沟通协商,争取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要是自己处理不好,最好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专业律师助力,难题迎刃而解
这起特殊离婚纠纷,最终以法院全面采纳范欣璐律师的代理意见告终。范欣璐律师从2017年开始执业,多年来办理了近千件案件,其中婚姻案件就有400多起。在这起案件中,面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离婚的复杂程序和法律限制,她先完善前置程序,收集关键证据,为诉讼打下坚实基础。庭审前后,她还多次就核心问题与法官充分交换意见,凭借专业严谨的法律解读和贴合实际的情理分析,助力法官精准把握案件争议。她始终优先推动协商调解,平衡双方权益和特殊子女的抚养需求,最终促成了全面且具可执行性的调解协议。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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