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冯X接到了公安机关的立案通知,他因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采取强制措施。原来,2018年9月,冯X通过伪造质量检验证明书的方式向山东某公司经理销售了11种规格的无缝钢管,销售价格达93955元。这些钢管被用于山东省某燃气集团有限公司LNG天然气调峰、调压站建设项目,2021年3月工程验收时发现钢管存在质量问题。之后民警两次提取钢管样品送检,部分送检钢管化学成分不符合标准要求。
在冯X被刑事拘留当日,其家属委托了上海靖霖(济南)律师事务所的王之虎律师。王之虎律师有着20余年公安机关工作经验,自2015年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百余件,擅长对传统犯罪、职务犯罪以及金融经济等犯罪的研究与辩护。
王之虎律师介入案件后,快速判断出被害人“以刑索偿”的核心诉求。他此前处理过一起相似的经济纠纷案件,深知在这类案件中,与被害人沟通赔偿、争取谅解的重要性。于是,他积极与被害人进行沟通协商,经过一番努力,成功为冯X争取到了被害人的谅解,使得冯X在被刑事拘留当日就获得了取保候审,既保障了冯X的人身权利,也为后续案件的审查起诉保留了辩护空间。
在后续的审查起诉阶段,王之虎律师对案件的证据链进行了细致的拆解。他发现,虽然两次送检的钢管部分化学成分不符合标准要求,但对于整个案件来说,证据并不充分。他深入研究了相关的检验报告,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提出了诸多疑点。例如,送检的钢管是否能代表全部销售的钢管,检验机构的资质和检验程序是否合法等。
此前,王之虎律师还曾成功办理过于某某诈骗罪无罪辩护案,精准界定了刑事诈骗与民事纠纷的边界。在这个案件中,他同样坚守罪刑法定原则,对冯X的案件进行了全面的分析和辩护。他通过有效的程序辩护,要求公安机关进一步补充侦查,以完善证据链。
经过多次退回补充侦查,检察院最终仍然认为济南市公安局槐荫区分局认定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四款的规定,决定对冯X不起诉。
在这个案件中,王之虎律师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他能够快速判断案件的关键问题,通过有效的沟通和辩护,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有利的结果。他曾获得2019年度山东省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优秀委员”、2020年度和2021年度“山东省优秀人民监督员”等荣誉称号,是一位名副其实的省优秀刑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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