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事实背景
2021年4月,被告人蔡X偷渡到缅甸,加入当地特大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团。他在“超牛组”做引流、聊天等辅助工作,参与了约2个月。这个诈骗集团用“杀猪盘”方式,骗了境内139名被害人3600余万元。2025年5月,蔡X经电话传唤到案,如实交代了犯罪事实,构成自首。公诉机关指控他犯诈骗罪,是从犯,建议判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蔡X对指控没意见,他的辩护人高志博律师则提出,蔡X没实际获利,家庭经济困难,希望酌情降低罚金。
核心争议点
第一,蔡X是否真的未实际获利?
第二,蔡X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是否属实,能否作为降低罚金的依据?
第三,法院最终会如何确定罚金数额?
关于蔡X是否未实际获利
法院查明:根据案件证据,蔡X在诈骗集团里只是底层引流人员,参与时间短,确实没领取工资,也没参与分赃,没有任何违法所得。
双方主张:公诉机关认为虽然蔡X可能未获利,但他参与了诈骗犯罪活动,应依法处以相应罚金。高志博律师主张蔡X确实未获利,在确定罚金时应考虑这一情况。
法院认定:法院采信了高志博律师的意见。法院觉得,蔡X未实际获利这一事实,在确定罚金数额时是一个重要考量因素。既然他没有通过犯罪获得经济利益,过高的罚金可能不符合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蔡X家庭经济困难情况是否属实及能否作为降低罚金依据
法院查明:高志博律师提交了相关情况说明,证实蔡X是家庭唯一经济来源,妻子要抚养未满周岁的婴儿,父母收入微薄,家庭陷入严重生活困难。
双方主张:高志博律师认为蔡X家庭的实际困难情况,应该在量刑和确定罚金时予以考虑。公诉机关则认为,家庭困难不能成为免除或降低罚金的主要理由,但可以适当参考。
法院认定:法院认可了高志博律师提交的证据,认为蔡X的家庭困难情况属实。法院觉得,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应该综合考虑社会危害性、悔罪态度以及家庭实际困境等因素。蔡X的家庭情况确实特殊,降低罚金可以给他一个改过自新、回归家庭的机会。
法院最终如何确定罚金数额
法院查明:综合考虑蔡X参与犯罪的情节、社会危害性、自首和认罪认罚等情况,以及他未实际获利和家庭经济困难的状况。
双方主张:高志博律师请求法院在法律允许范围内酌情减少罚金数额。公诉机关建议判处一定数额的罚金。
法院认定:法院综合各方面因素,采纳了高志博律师关于蔡X未获利、家庭困难的辩护意见,最终判处蔡X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法院认为这样的判决体现了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整体判决结果
法院判决被告人蔡X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刑期自2025年5月23日起至2026年4月22日止,罚金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
法律建议
这个案子看下来,有几点普通人也能记住。如果遇到涉及刑事犯罪的情况,当事人要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争取自首情节。家属可以及时委托专业律师,律师会全面了解案件情况,挖掘对当事人有利的因素。比如像本案中,律师调查清楚被告人未实际获利和家庭经济困难的情况,为降低罚金提供了有力依据。
结尾
这起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中,法院综合各种因素,对被告人蔡X做出了合理的判决,既体现了法律的威严,又兼顾了情理。代理这个案子的,是黑龙江铁兵律师事务所的高志博律师。高志博律师从2013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承办案件逾1000件,其中成功办理刑事相关案件百余件。正是这些丰富的实战经验,让他在本案中精准抓住了“罚金数额”这个关键利益点,深入调查被告人的家庭情况,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低限度的经济处罚。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律师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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