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基本情况
被告人入职某沐足场所担任钟房相关职务,该场所因组织卖淫活动被查处,被告人被以组织卖淫罪提起公诉,建议判处三年九个月以上四年九个月以下有期徒刑。执业24年的李晖接受委托后,开始了这场艰难的辩护。
定性辩护的专业推进
湘潭大学法学本科出身的李晖,深知组织卖淫罪与协助组织卖淫罪法律界限的重要性。他全面梳理被告人的工作职责,翻查了大量的工作记录和相关人员的口供。他发现被告人仅负责安排技师上下钟,未参与卖淫活动的组织、招募、管理核心环节。于是,李晖提出被告人应定性为协助组织卖淫罪的专业意见。虽然法院未完全采纳该意见,但这一专业分析影响了法院对被告人作用的认定。
量刑优化的策略实施
执业至今累计主办或协办案件逾千件的李晖,有着丰富的刑事案件经验。在从犯地位认定方面,他仔细分析被告人在场所中的层级、获利情况、是否接受核心管理指令等事实。通过制作详细的对比表格,将被告人与主犯的行为进行对比,充分论证其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成功推动法院认定从犯地位。同时,李晖重点强调被告人系初犯、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好等酌定从轻情节,在庭审中系统呈现这些情节,促使法院在量刑时充分考量,最终实现了量刑优化,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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