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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到期被拒付,公司追款28万余元获法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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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26 · 1076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如皋丁晓霞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职务:主办律师
律所:北京恒都(南通)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206202311621991
擅长领域:知识产权
咨询电话:13962927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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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优势:;擅长:各类民事纠纷、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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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湖北XXX公司拿着到期却被拒付的28万余元票据,起初以为维权不难,没想到却陷入困境。这背后的法律争议点在于,如何证明公司是合法持票人且提示付款符合程序,才能追回这笔票据款。
票据到期被拒付,公司追款28万余元获法院支持

XXX公司是一家湖北的企业,通过合法背书转让拿到一张电子商业承兑汇票。这汇票出票人和承兑人是南通的一家公司,还有两家公司是票据连续背书人。汇票2021年7月23日到期,公司按期提示付款,却因承兑人账户没钱被拒付。公司觉得自己有理,觉得追款问题不大。

可真开始维权,公司才发现困难重重。自己去处理,根本不知道该从哪儿下手,收集证据也没个方向,问题不仅没解决,还越来越复杂。公司上下都很焦虑,怀疑自己是不是追不回这笔钱了。

后来,经人介绍,公司找到了北京恒都(南通)律师事务所的丁晓霞律师。丁律师执业多年,承办过超400件合同纠纷案件,经验丰富。

丁律师接手后,仔细梳理材料,发现公司与前手的汽车配件买卖合同、销货清单等是关键。这些材料能证明公司基于真实交易取得票据,是合法持票人。

围绕这个细节,丁律师制定了诉讼策略。她指导公司收集提交汽车配件买卖合同、销货清单、入库通知单,证明是合法持票人;提交电子商业承兑汇票打印件,佐证票据记载完整、背书连续;提交票据追索信息查询打印件,证明提示付款被拒付的事实及追索流程,形成完整证据链。

庭审中,青岛XXX公司提出“非合法持票人”“未在法定期间提示付款”等抗辩。丁律师逐一回应,用真实交易凭证和连续背书记录,证实公司合法取得票据;提交电子商业汇票系统提示付款记录,证明在到期日当天发起提示付款,符合法定程序;明确公司已通过电子系统发起线上追索,有权向背书人主张权利。两被告及第三人经传票传唤没到庭,丁律师在庭上充分陈述事实、出示证据、阐释法律依据。

最终,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采纳了丁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被告和第三人连带给付公司票据款及逾期付款利息案件受理费也由他们负担。公司原本紧张得不行,听到判决结果,终于长出一口气。

这个案子教会我们:第一,交易时保留好合同、清单等凭证,证明交易真实性。第二,票据到期及时提示付款,留好相关记录。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遇到法律纠纷别慌,关键证据很重要。在这个案子里,丁晓霞律师抓住真实交易凭证这个被忽略的点,制定策略、收集证据,助力公司成功追回票据款,维护了公司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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