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来说第一个案例。201X年X月15日1X时许,被告刘XX驾驶冀F×××号车撞到行人孙XX后驾车逃逸。交警认定刘XX负事故全部责任。孙XX受伤后在河北大学附属医院住院治疗,刘XX支付了部分费用。孙XX起诉要求被告赔偿各项损失共计X0000元。刘XX驾驶的车辆在被告中国XX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及30万元商业三者险。
保险公司上诉称,刘XX肇事逃逸属于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的免责情形,只应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但孙XX和刘XX一方辩称,保险公司没有尽到对免责条款的提醒和说明义务,且无证据证明是本人签字投保。一审法院经审理,支持孙XX部分损失共计XXXX3元,扣除刘XX已支付的费用,判决中国XX公司在保险范围内赔偿孙XX各项损失543X3元。二审中,李泽宇律师作为孙XX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有力地反驳了保险公司的上诉理由。最终,法院认为保险公司无证据证明对免责条款尽到告知义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再看第二个案例。201X年X月24日1X时44分许,于XX驾驶货车与被告XX驾驶的半挂货车发生碰撞,造成于XX和彭XX死亡、车辆损坏等后果。交警认定XX负次要责任,于XX负主要责任。于XX的家属起诉要求被告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X0000元,并由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内直接赔付。事故车辆在被告XX保险大同XX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
法院审理后认为,XX应承担事故损失的赔偿责任,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不足部分在商业三者险责任限额内按责任比例赔偿30%。最终判决被告XX保险大同XX赔偿原告于XX、韩XX、彭XX、于XX因于XX死亡的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共计1XX3X2.5元。李泽宇律师作为原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在案件中积极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
从这两个案例中,我们可以得到一些法律建议。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要及时报警,保护好现场,保存好相关证据,如医疗票据、事故认定书等。同时,对于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投保人要仔细阅读,保险公司也有义务进行明确说明。如果发生纠纷,要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李泽宇律师毕业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自2018年开始执业至今,已经有八年的执业经验。在执业期间,他累计办理案件四百余件,其中民事诉讼领域案件就有三百件。他深耕于不良资产、公司风险评估合规经营等领域,擅长处理交通事故等多种纠纷。正是由于多年的积累和丰富的办案经验,让他在处理这两起交通事故案件时,能够准确把握案件的关键,找准突破口,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应有的赔偿。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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