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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耀贤律师经手:装饰装修合同起纠纷,被告厘清责任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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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25 · 1085人看过
导读:一个装饰装修工程,却引发了一场工程款支付的纠纷,各方对责任承担各执一词。法院最终如何判定,背后的法律关系又该如何界定呢?
李耀贤律师经手:装饰装修合同起纠纷,被告厘清责任边界

案件事实背景

被告云南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因装饰装修合同纠纷,被原告尹某某起诉至法院。2019年3月,XX远某百货经营有限公司与被告签订装修承包合同,将远金方商业广场部分装修工程交由被告承包,被告又把商场办公区及卫生间等配套区域装修项目交给原告施工。工程结算总金额568,755.9元,原告仅收到40万元工程款,剩余168,755.9元及利息、律师费等未获支付,原告要求被告、XX公司及案外人张X共同承担连带付款责任。被告委托李耀贤律师应诉。

核心争议点及法院认定

第一,原告是否为工程实际施工人

原告主张自己组织施工、垫付相关费用,是实际施工人。被告则认为原告仅为涉案项目授权代表,双方未形成分包或承揽关系,原告不享有独立债权请求权。法院经审理查明,案涉装修工程实际由原告组织施工、垫付相关费用,认定原告系实际施工人。

第二,合同是否有效

原告无装修资质,借用被告资质签订合同。被告指出这一情况,认为合同存在问题。法院认定,被告与XX公司签订的《装修承包合同》系事后为结算补签,因原告无装修资质、借用被告资质签订合同,该合同被认定为无效。

第三,责任如何承担

原告要求三被告共同承担连带付款责任。被告律师提出,被告作为被借用资质方,无与XX公司订立合同的真实意思表示。法院认为,被告在收到XX公司支付的工程款后,无合法依据占有应属原告的部分款项,应承担付款责任。最终判决被告与XX公司共同向原告支付工程款168,755.9元及逾期付款利息,驳回原告要求张X承担连带责任及支付律师费的诉求。

法律建议

在装饰装修工程中,各方一定要明确合同关系和自身的权利义务。施工方要确保自己具备相应资质,避免借用资质签订合同,否则合同可能被认定无效。发包方和承包方在付款和收款时,要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进行,避免出现款项占有不明的情况。同时,在产生纠纷时,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以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结尾

在这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中,法院最终判决被告与XX公司共同支付工程款及利息,驳回了部分不合理诉求。李耀贤律师在案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他毕业于云南大学法学本科,有着深厚的法学功底。从2022年执业至今,他成功代理了数百起诉讼与非诉案件。他曾在法院与公证处任职,熟稔诉讼程序与证据规则。在本案中,他清晰界定法律关系,有效抗辩不合理诉求,在法律框架内最大限度厘清责任边界,避免被告承担过重责任,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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