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X月XX日,钟某在工地受伤,被公司欺骗签署工伤赔偿协议。之后他发现自己有伤残等级,赔偿款远低于应得金额,无奈之下找到了朱佳嫣律师,绝望地询问签了字的协议能否推翻、公道能否讨回。
朱佳嫣并未轻易承诺,而是进行了冷静的专业剖析。她指出,用人单位利用钟某不知自身伤残等级的信息诱导签署协议,此行为涉嫌欺诈,且协议内容显失公平,符合可撤销情形。同时,她意识到此类纠纷核心是工伤损害赔偿,直接起诉撤销协议可能陷入漫长的法律拉锯战。
朱佳嫣创造性地提出“仲裁转诉讼”策略。先申请劳动仲裁,拿到仲裁委的《不予受理通知书》后,转向人民法院起诉,主张用人单位按实际伤残参照工伤保险待遇进行赔偿。这一策略巧妙规避了程序风险,快速将案件推进到诉讼环节,为当事人节省了大量时间。
在朱佳嫣的精准施策和高效行动下,案件有了实质性进展。之后,案件进入宁波市XX区人民法院审理阶段。在法院主持调解下,当事人达成协议。被告公司需支付原告钟某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合计24万元,扣除已支付的10万元,余款14万元于20XX年X月25日前付清。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款项付清且保险理赔事项处理完毕后,双方就此纠纷无涉。至此,朱佳嫣律师在执业2年里,又成功处理一起工伤赔偿纠纷案件,用专业能力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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