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在现代社会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儿了,但很多人不知道现在离婚有个一个月的冷静期。有人就问了,这冷静期过了之后,是不是必须夫妻双方都到民政局去办离婚手续呢?其实这个问题还挺关键的,因为这关系到离婚能不能顺利办下来。要是一方到了,另一方没到,这婚还能不能离成呢?接下来咱们就好好聊聊这个事儿。
一、法律规定的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也就是说,冷静期过后,双方必须共同到场申请发给离婚证。比如小A和小B去申请离婚,冷静期过了,只有小A去了民政局,小B没去,那就视为他们撤回了离婚申请。
二、双方到场的意义
双方到场是为了确保离婚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离婚是一件大事,涉及到夫妻双方的人身关系、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诸多问题。只有双方都到场,才能在婚姻登记机关工作人员的见证下,确认离婚的意愿,避免一方被胁迫或者在不自愿的情况下办理离婚。就像小C和小D,他们可能在冷静期内有一方反悔了,但是另一方还坚持要离,如果只有一方到场,就没办法准确判断双方的真实想法,所以要求双方都到场能更好地保障双方的权益。
三、一方不到场的后果
如果冷静期届满后,一方未到场,那么就会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此时,若想再次离婚,就需要重新申请离婚登记,重新经历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例如小E和小F申请离婚,冷静期过了小F没到场,那么这次离婚申请就作废了。如果小E还想离婚,就得和小F重新去申请,再等一个月的冷静期。
四、解决办法
要是遇到一方不想到场的情况,双方可以先进行协商。如果是因为一些小矛盾导致一方不愿意到场,可以通过沟通解决问题,消除顾虑。要是协商不成,坚持离婚的一方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提起诉讼时,需要准备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相关证据等材料。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理,最终作出判决。比如小G和小H,小H不想去民政局办理离婚,小G和他协商无果后,就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
离婚冷静期过后,双方确实需要共同到场申请发给离婚证。但生活中总会有各种情况出现,如果遇到一方不愿意到场的情况,也有相应的解决办法。不过,离婚毕竟是一件严肃的事情,还是建议夫妻双方在做决定之前慎重考虑。要是在离婚过程中遇到了复杂的问题,比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难以解决,不妨到律图咨询专业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具备专业的执业资质,并且不会做虚假承诺,能结合具体情况为你提供合理的建议和解决方案,帮助你更好地处理离婚相关事宜,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