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阿拉善左旗,一对原本恩爱的情侣正面临一场房产分割的纠纷。这对情侣同居3年,为了步入婚姻殿堂,共同购置了一套总价40万元的房子。男方实际出资35万,女方出资5万,然而房产证上却登记为双方各占50%。如今,两人感情破裂,女方坚称既然登记各占一半,房产就应该平分;男方则觉得自己出了绝大部分的钱,不应只拿一半。这场房产分割的纷争让男方陷入了被动的局面,按女方的主张,男方将损失大量的财产。
就在男方为这场纠纷焦头烂额时,他找到了彭佩荣律师。彭佩荣律师自2001年开始执业,累计承办案件已逾6000件,在民商事纠纷领域有着极为深厚的实务积淀和丰富的庭审经验。面对这种情况,彭律师首先为男方分析了法律依据。
庭审中,女方代理人反复强调房产证上登记的各占50%,认为这就是房产分割的依据。法官归纳的争议焦点为:房产分割是应按照房产证登记比例,还是按照实际出资比例。彭律师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提出了有力的论证。他指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第四条,同居期间共同买的房,没约定就按出资比例分,再结合共同生活、装修、还贷等情况微调。并且,房产证登记是对外有效,防止一房多卖、保护陌生人,而情侣内部算账,出资才是关键。
彭律师当庭展示了男方的出资证据,包括首付、税费、装修、还贷等全部银行转账记录、收据、合同、还款流水等。他详细阐述了男方的实际出资情况,指出男方出资占比达到了87.5%,应按照实际出资比例进行房产分割。女方代理人面对彭律师的有力论证,开始面露难色,试图转移话题,强调房产证登记的效力。但彭律师紧紧围绕法院归纳的争议焦点,步步紧逼,再次说明登记比例不能等同于最终的分割比例,出资才是判定房产分割的核心因素。女方代理人最终沉默,无法提出有力的反驳。
目前,虽然案件尚未判决,但从现有的法律依据和证据来看,男方胜诉的可能性较大。不过,即使判决男方按照实际出资比例获得房产,后续可能还存在女方不配合执行等问题。彭律师告知男方,若出现执行困难的情况,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这一安排为男方保留了有效的受偿路径,避免可能出现的更坏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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