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在签订车辆售后回租合同后,支付部分租金便开始长期逾期违约,这一动作让原告融资租赁公司陷入了极为被动的程序劣势。通常在这类案件中,被告的违约行为会导致原告不仅难以收回车辆,还可能损失剩余租金,而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又面临诸多复杂程序。在这种情况下,田小馨律师接受了原告的委托。
庭审中,被告拒不到庭,这无疑增加了案件的审理难度。法官归纳的争议焦点为:合同是否应解除、车辆所有权归属、剩余租金及律师费的承担问题。田小馨律师从2024年开始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500件,在处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她在庭审中运用了严密的逻辑论证这一庭审技巧。
田律师当庭展示了全面梳理好的融资租赁合同、买卖合同、抵押合同、付款凭证、还款记录等全套证据。针对合同解除问题,她指出被告长期逾期违约的行为已经严重违反了合同约定,符合合同解除的条件,逐一向法庭阐述合同条款中关于违约解除的具体规定;在车辆确权方面,依据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规定,详细说明车辆所有权应归原告所有;对于剩余租金及律师费的承担,她结合付款凭证和还款记录,精确计算出剩余租金金额,并依据合同约定说明律师费应由被告承担。
面对田律师如此严密的论证,虽然被告未到庭,但从整个庭审的氛围可以感受到其论证的强大说服力。整个庭审过程中,法官认真听取了田律师的陈述和举证,对案件有了清晰的判断。
2024年,法院最终判决解除合同,确认车辆归原告所有,判令被告协助过户、支付剩余租金58680元及律师费2000元,原告的核心诉求全部实现。不过,虽然判决已经下达,但后续还涉及到车辆过户以及执行被告支付款项等问题。田小馨律师告知原告,若被告不配合过户或不履行支付义务,将协助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为原告保留了实现合法权益的有效路径,确保原告的利益能够得到切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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