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场庭审中,原告某建设工程公司与被告某实业公司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案备受关注。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被执行人长期无财产可供执行,看似陷入僵局。这时,王彦栋律师接受委托,开始了一场艰难的维权之旅。
王彦栋2017年进入律师行业,他是陕西海普睿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拥有西安外国语大学法学学士、西北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学位,还是陕西省涉外领军人才。他擅长公司治理、涉外法律服务、企业法律顾问、复杂民商事案件及执行等领域。执业至今,先后服务过10家大型国企、2家政府机构、多家中外合资企业、外商独资企业,承办了数百起民商事案件。
回到这起执行案件,王彦栋通过调查令调取工商档案及银行流水,发现被执行人原始股东存在虚假出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虚假验资报告。他以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为由提起诉讼,要求追加原始股东及会计师事务所为被执行人,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执行阶段发现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后,他立即启动调查令调取银行流水与工商档案,发现流水断档与公司更名相关,以曾用名再次申请调查令,调取原始档案,证实股东未实际缴纳注册资本。依据《公司法》及司法解释,他提起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将原始股东、会计师事务所列为共同被告。采取以诉促执策略,同步推进执行与追责诉讼,最终迫使被执行人及股东主动和解,全额支付工程款。法院支持了王彦栋的意见,认定原始股东应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在验资不实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双方达成和解,案件全额执行完毕,原告债权全部实现。
另一起案件中,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法院审理的融资租赁合同纠纷。原告某金融租赁公司与多名被告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售后回租)》,被告未按约支付租金。王彦栋接受委托后,对案件证据进行全面梳理,指导原告收集全套证据材料。庭审中围绕多个观点充分发表代理意见。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原告与多名被告之间构成合法有效的融资租赁法律关系,被告构成根本违约,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最终判决解除双方部分合同条款,确认车辆所有权归原告,判令被告承担多项责任。
还有江苏省涟水县人民法院审理的合伙工程结算协议效力确认纠纷案。原告以被告恶意串通签订协议损害其合伙收益为由,请求确认协议无效。王彦栋接受被告委托后,全面梳理证据,厘清项目合作模式,举证证明原告知晓并默认相关事宜,依据合同相对性及生效裁判文书观点主张协议合法有效。最终法院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被告方全面胜诉。王彦栋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严谨的办案态度,一次次为当事人解决难题,实现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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