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X月,张某受李某雇佣从事装修工作,工作第三日从脚手架摔落,造成多处骨折且头部受伤引发器质性精神障碍,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事故发生后,李某垫付部分医疗费后拒绝赔偿其余损失。张某委托戴丽萍律师代理维权,案件涉及涉案店面发包方王五及所有权人XX文化艺术公司。
在这类多主体工伤赔偿案件中,责任主体的认定往往是关键难点。戴丽萍律师接手案件后,首先致力于厘清赔偿责任主体。她指导当事人收集微信聊天记录、电话录音、转账记录等关键证据,明确了各方法律关系:李某是张某的实际雇主,王某与李某之间为承揽合同关系,XX文化艺术公司与张某无直接法律关系。
之后,戴丽萍律师凭借这些证据,结合各方过错程度进行责任划分。法院经审理采纳了律师意见,认定张某自身未尽安全注意义务,承担40%责任;雇主李某未提供安全防护设备、未进行安全管理,承担40%赔偿责任;发包方王某将工程发包给无施工资质和安全条件的个人,存在选任过失,承担20%赔偿责任;XX文化艺术公司无需担责。
同时,戴丽萍律师结合司法鉴定意见书,全面主张医疗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多项赔偿项目,精准核算出张某合理损失总额为23万余元。法院最终判决李某赔偿9万余元(扣除垫付后实付7.7万余元),王某赔偿4.7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王某主动履行付款义务,但李某拒不支付。戴丽萍律师随即协助张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最终李某付清全部赔偿款,张某成功拿回所有赔偿。戴丽萍律师执业至今承办案件已逾200件,在劳动工伤案件领域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此次案件的成功处理,也为类似打零工受伤的劳动者提供了可参考的维权思路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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