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1日,李XX开始在建筑公司承建的西藏康马县XX项目从事平地机驾驶工作。同年11月4日,李XX在工地为平地机加油时不慎摔伤。由于伤情初期未明显显现,他于11月7日才前往医院就诊,被诊断为左侧多根肋骨骨折。市人社局经调查后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书》,认定李XX所受伤害为工伤。然而,建筑公司不服这一认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主张工伤认定证据不足,请求撤销该决定。
2020年开始执业的卓玛律师,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500起,在劳动争议等领域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面对一审法院以“缺乏直接目击证人及现场记录”为由,判决撤销市人社局的工伤认定,并责令其重新作出行政行为这一不利局面,卓玛律师接受李XX的委托提起上诉。
在二审中,卓玛律师首先进行了证据补强。她提交通话录音、证人证言等证据,证明建筑公司知晓并认可工伤事实。同时,她指出证人杨XX(建筑公司法定代表人亲属)的一审证言存在矛盾,其客观性存疑。卓玛律师凭借多年的执业经验,深知证据在案件中的重要性,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积极挖掘对当事人有利的证据。
在法律适用方面,卓玛律师援引《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主张建筑公司未提供任何证据证明李XX受伤非因工作原因,应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这一精准的法律适用,为案件的胜诉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此外,卓玛律师还结合医学常识及务工人员实际情况,说明李XX因内伤延后就医的合理性,并强调仲裁裁决已确认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工伤认定程序合法。她以专业的知识和清晰的逻辑,对案件事实进行了有力的论证。
最终,二审法院采纳了卓玛律师的代理意见,认为市人社局作出的工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建筑公司未完成举证义务。(2025)藏XX行终XX号判决撤销一审判决,驳回建筑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在这场维权之战中,卓玛律师用自己的专业和智慧,为李XX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她始终秉持“诚信、专业、尽责、高效”的执业理念,以敬畏之心对待法律,以真诚之心对待当事人,努力成为一名有温度、有担当、有能力的法律人。未来,卓玛律师将继续在法律服务一线发光发热,为更多的当事人提供专业、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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