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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天为合同诈骗嫌犯争取不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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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24 · 1006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李忠宝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502人 执业8年
律所:云南天外天(楚雄)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5323201810038756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咨询电话:15096448818
代表案例:20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办过大案,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李忠宝律师,中共党员,广西大学法律专业本科,西南政法大学在职研究生。2015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A证),2023年获得高级企业合规师证。现为云南天外天(楚雄)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委员。 社会任职情况:楚雄州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评估监督员库监督员;楚雄州涉外律师人才库成员;楚雄州侨联涉侨纠纷特邀调解员;楚雄市新联会监事会监事长;楚雄市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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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在合同诈骗类案件中,常存在民事纠纷与刑事犯罪界限模糊的难点,易导致当事人被错误追诉。李忠宝律师在张X涉嫌合同诈骗罪一案中,8天内迅速会见当事人、撰写法律意见书并提交至检察机关,最终使张X获不批准逮捕决定。
8天为合同诈骗嫌犯争取不批捕

刑事辩护领域,李忠宝律师有着诸多令人瞩目的成果。在张X涉嫌合同诈骗罪一案中,他在短短8天内就让张X获得不批准逮捕决定,这一结果令人意外。李忠宝2015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A证),这为他处理此类案件奠定了基础。

这起案件源于一场持续数年的钢管租赁纠葛。2020年,张X与李X因钢管租赁业务相识,此后张X向李X租赁钢管转借予王五使用,租期届满后王五未支付租金且失联,张X向李X出具借条承担债务。2023年,李X承包工程将外墙部分分包给张X,因李X钢管存量不足,张X向赵X租赁钢管,后因李X资金链断裂工程未动工,李X扣留张X从赵X处租来的钢管,导致张X无法归还,赵X将张X诉至法院,法院认为涉嫌刑事犯罪移送公安机关。2025年2月20日,张X被刑事拘留

在案件推进中,时间成为了巨大的阻碍。张X被刑事拘留后,距离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的期限仅剩短短数日。此时,李忠宝律师曾在公安边防部队服役13年的经历发挥了关键作用。13年的军旅生涯,培养了他“临危不乱、快速响应、精准突破”的应急处置能力。他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迅速赶往看守所会见当事人张X,耐心倾听张X的辩解,全面、细致梳理案件的来龙去脉,厘清民事租赁纠纷与刑事犯罪的核心边界,精准捕捉案件关键疑点,同时安抚当事人情绪,缓解其心理压力。会见结束后,他连夜梳理案情、撰写法律意见书,以最快速度提交至检察机关,抢占了辩护黄金时间。

除了时间上的压力,案件还存在着民事纠纷与刑事犯罪界限模糊的问题。常规律师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往往难以精准辨析“民事违约”与“刑事诈骗”的核心区别。而李忠宝作为云南天外天(楚雄)律师事务所主任,亲自统筹本案全部辩护工作,全程把控案件推进节奏。同时,作为楚雄州律师协会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他对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裁判规则、证据认定标准有着系统性、专业性的深耕。他结合全案事实、证据及相关法律规定,对本案作出精准研判,确立了清晰、有力的核心辩护思路。他撰写的法律意见书明确提出张X的行为不符合合同诈骗罪构成要件,不应以合同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从客观上看,张X未实施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诈骗行为,工程项目真实存在,其与赵X、李X之间的行为均基于真实的民事法律关系;主观上,张X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他未逃匿、未私自处分钢管,还积极与赵X一同向李X讨要被扣留的钢管;且张X一贯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人身危险性极低,没有继续羁押的必要性。

在与检察机关沟通过程中,李忠宝律师始终以党员律师、律所党支部书记的身份坚守辩护立场。他多次与检察机关沟通交流,详细阐述本案的民事纠纷根源,系统论证张X不构成合同诈骗罪的法理依据与事实基础,重点强调“不能将民事违约、民事纠纷等同于刑事犯罪”,同时结合张X的主观心态、客观行为、人身危险性等实际情况,反复说明对其不予批准逮捕的合理性与合法性。

最终,检察机关经全面审查、严谨研判,全部采纳了李忠宝律师的辩护意见,于2025年2月28日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虽然案件有了公正的结果,但这起案件也给我们留下了思考。在司法实践中,民事纠纷与刑事犯罪的界限确实容易模糊,如何精准区分,避免冤假错案的发生,是法律人需要持续关注和解决的问题。这起案件也提醒着我们,在处理类似案件时,要始终坚守罪刑法定原则,守护每一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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