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公司经营 > 股权 > 涉外投资入股纠纷的管辖权抗辩

涉外投资入股纠纷的管辖权抗辩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23 · 1953人看过
股权专业律师 梅鹏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285人 执业5年
律所:安徽百草园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408202110327327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8325695286
代表案例:15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办过大案,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长期从事公司法务工作,在公司管理过程中及时提示可能存在的风险点,并能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办理了大量的诉讼与非诉案件,积累了诸多办案经验,对案件精准分析,准确判断,结合案件事实,把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放在首位。
更多>
导读:本文讲述了原告XX因被告C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等违约行为,向国内某法院起诉要求返还投资款等。安徽百草园律师事务所的梅鹏律师接受被告C委托,经审查发现案涉协议约定适用境外法律,且争议与境外公司紧密相关,提出国内法院无管辖权的抗辩,最终法院采纳意见驳回原告起诉,为被告避免了不必要成本和风险。
涉外投资入股纠纷的管辖权抗辩

被告C接到国内某法院的立案通知,得知原告XX以其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且在公司运营中存在虚假报账、不履职等根本性违约行为为由,起诉要求返还投资款、支付违约金并承担诉讼费用。被告C随即委托了安徽百草园律师事务所的梅鹏律师代理此案。梅鹏律师有着5年执业经验,毕业于阜阳师范学院法学专业,获法学学士学位,持有法律职业资格A证,还完成了安庆市律师协会第二期青年律师培训班学习,取得结业证书。

梅鹏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审查案件材料。此前处理过类似的涉外合同纠纷案件,他凭借着丰富的经验,很快发现案涉投资入股协议书明确约定,投资设立的目标公司适用境外某国的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各方权利义务受该国法律调整,且公司的注册地、经营地均位于境外。

在庭审中,梅鹏律师提出核心抗辩。他指出本案属于典型的涉外合同纠纷,案涉协议已明确约定适用境外法律,且纠纷实质与境外法律体系紧密关联。同时,案涉目标公司已在境外依法登记设立,原告XX作为股东,主张的公司经营、出资违约等争议,应依据目标公司注册地的法律及协议约定解决。国内法院对本案不具有管辖权,原告XX的起诉不符合我国民事诉讼法及涉外民商事案件管辖的相关规定,依法应驳回起诉

法院经审理,采纳了梅鹏律师的全部抗辩意见。认定案涉投资入股协议书属于涉外合同,明确约定适用境外法律,本案争议事项不属于国内法院管辖范围,依法裁定驳回原告XX的起诉,本案以被告C胜诉结案。

在这个案件中,梅鹏律师展现出了精准的涉外法律关系识别能力,能够穿透案件表象,准确认定案涉纠纷的涉外属性,锁定协议约定的境外法律适用条款。还围绕涉外合同管辖规则、准据法适用、目标公司注册地事实,构建了完整的管辖权抗辩体系。通过精准的法律论证,一次性解决了管辖权争议,避免案件进入实体审理,为委托人节省了大量时间与诉讼成本。他成功阻断了不当管辖主张,维护了协议约定的争议解决路径,为委托人后续处理境外投资争议奠定了合法基础。梅鹏律师是安庆市迎江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法律顾问,他以专业、尽责、高效的服务,成为了值得信赖的专业法律守护者。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