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因经营向自然人借款90万,还款争议引发诉讼后,债务人及担保方提起再审,试图推翻原判,A公司面临债权难以实现的困境。2024年,A公司找到贵州尹泽律师事务所的李光伟律师寻求帮助。李光伟自2014年执业至今,承办案件逾上千件,在合同类纠纷方面经验丰富,尤其擅长处理借款合同纠纷。面对此案,李光伟意识到关键在于证据的收集与法律条文的精准运用,决定从构建完整证据链入手。
在借款真实性争议方面,再审申请人称90万元借款未实际交付,指控“虚构债务”。李光伟深知时间紧迫,需迅速行动。根据《民法典》规定,自然人借款合同自资金交付生效。他在极短时间内收集了《借条》、累计63.05万元的银行转账记录及双方认可的口头利息约定(月息3%),结合《转款协议》中的本息结算逻辑,形成“借款+利息=90万元”的完整链条。同时,让债务人当庭确认借款事实,直接反驳虚假诉讼指控。若按照普通代理方式,可能因证据收集不及时、不完整,导致借款真实性难以证明,而李光伟的快速行动和精准策略为胜诉奠定了基础。
对于债务转移合法性问题,对方主张债务转移协议未经公司内部决议,违反《公司法》。李光伟熟悉债务转移的程序规则,依据《民法典》第551条,强调债务转移仅需债权人同意,程序瑕疵不否定协议效力。他提交三方签署的《转款协议》原件,证明公司盖章确认,且协议内容不涉及重大权益变更,无需股东会决议。还主动建议鉴定协议签字真实性,因对方未申请,间接强化了证据可信度。普通代理可能因对法律条文理解不深入,无法有效应对此类争议,而李光伟凭借专业知识和策略成功化解。
在担保责任抗辩上,担保人称签署协议时受胁迫,主张免责。李光伟迅速举证担保人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撤销,且无报警记录或医疗证明佐证胁迫事实。结合担保人系公司股东身份,论证其自愿承担商业风险,与“胁迫”无关。通过法院查封资产的合规记录,证明司法措施合法,排除胁迫嫌疑。若处理不当,可能导致担保责任无法落实,而李光伟的策略有效维护了A公司的权益。
最终,法院驳回了再审申请,全额维护了A公司的债权。不过,由于债务人可能存在履行困难,该判决尚在执行中。李光伟在诉讼期间已申请了财产保全,查封了债务人的部分资产。他告知A公司,若执行不到位,可依据保全裁定向法院申请拍卖该资产,为A公司保留了最后的受偿路径。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