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得从2016年说起。淮安XX公司和淮安市淮安区如家养老服务中心签订了工程承包协议,要做消防喷淋、烟感报警改造工程。当时约定包公包料,价格是52800元,工期从7月11日到7月26日。XX公司觉得这就是个普通的工程,按约定完成就行,问题不大。
工程在8月7日就通过了如家养老中心负责人的验收调试,还投入使用了。可到了起诉的时候,如家养老中心只给了15000元,剩下37800元一直拖着不给。XX公司自己去催款,对方根本不搭理,公司一下子慌了,不知道该怎么办,反复想不通怎么会遇到这种事。
后来,XX公司经人介绍找到了江苏新高的(淮安)律师事务所的章凯律师。章凯律师执业多年,在民商事合同纠纷领域经验丰富。
章凯律师仔细梳理材料时,发现了一个关键细节:如家养老中心是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为被告郑X,并且在2017年2月17日已经核准注销。这一点之前XX公司完全没重视。
围绕这个细节,章凯律师制定了诉讼策略。他指导XX公司收集合同、工商登记等证据,来证明双方的承揽合同关系以及养老中心的投资和注销情况。
庭审时,被告郑X经合法传唤却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放弃了自己的权利。章凯律师代表XX公司提出,虽然如家养老中心已注销,但根据相关法律,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要对未清偿债务负责。最终,法院支持了XX公司的诉求,判决被告郑X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37800元工程款。听到判决结果,XX公司悬着的心终于落了地,长出了一口气。
这个案子教会我们:第一,签订合同要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保存好合同原件。第二,遇到欠款及时沟通,保留催款记录。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企业注销不代表债务一笔勾销,投资人仍可能担责。遇到法律难题别慌,积极寻求解决办法。在这个案子里,章凯律师抓住企业性质和注销的关键细节,帮XX公司成功追回了工程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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