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XX、林XX手中虽有与被告及第三人签订的《XX门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但被告以协议书效力存疑、房产未实际交付、部分诉求超诉讼时效等理由进行抗辩,原告面临着安置补助费难以拿到手的困境。2018年,当原告不知如何维权时,王伟栋律师介入了此案。王伟栋自2018年开始在厦门执业,多年来经手办理了数百起案件,尤其擅长民商事合同纠纷案件,对这类房屋拆迁安置补偿纠纷有着丰富的处理经验。王伟栋律师了解情况后,第一反应是全面审查协议及相关证据,制定合理的诉讼策略,以证明协议的有效性和原告的合法诉求。
在案件推进过程中,王伟栋律师充分展现了他的程序策略能力。在诉讼时效这一关键问题上,被告提出原告部分诉求已超诉讼时效。按照常规思路,很多律师可能只能被动应对,而王伟栋律师凭借对诉讼时效规则的熟悉,积极寻找能证明原告主张未超时效的证据。虽然最终法院认定原告部分诉求超时效,但王伟栋律师在紧张的时间内,通过梳理原告与被告的沟通记录、催讨情况等,尽可能为原告争取权益。若普通代理律师可能因未充分审查证据和合理运用时效规则,导致原告的权益受损。
法院最终判决被告XX门市XXXX有限公司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林XX、林XX支付安置补助费(暂计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373662.36元及利息,从20XX年X月X日起至向原告提供安置房之日止,按每月10379.51元支付逾期安置补助费,同时驳回了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目前,该判决虽已下达,但安置补助费的执行尚未完成。王伟栋律师告知当事人,若被告未按时履行判决,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为当事人保留了维护自身权益的最后路径,尽管结果并非完全如原告所愿,但律师的预防性动作给当事人吃了一颗“定心丸”。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