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A与被告A就湿拌砂浆购销合同产生纠纷,一审被告A败诉需支付货款与违约金。被告A不服上诉,称违约金约定过高,应按LPR计算。此争议点成了二审的核心难题。
为何聚焦民商合同纠纷?
自2012年开始执业,执业14年的杨国鹏始终秉持“深耕一线、精研实务”的理念。在长期为互联网及传统行业企业提供诉讼与非诉业务支持的过程中,积累了深厚的法律实务经验,累计代理案件量已超1300件。他发现民商合同纠纷领域的复杂性与高发性,尤其是涉及违约金的争议十分普遍,这促使他专注于该领域的研究与实践。众多的案件让他深知,每一个合同条款背后都可能隐藏着巨大的利益博弈,精准把握合同条款与法律适用,是解决纠纷的关键。
专业应对二审争议
在这起二审杨国鹏凭借处理大量民商合同纠纷案件的经验,精准把握上诉人的上诉核心争议点,即违约金约定的合理性。他针对上诉人“约定违约金标准过高,原告未举证证明实际损失,应按LPR计算违约金”的理由,结合双方合同约定、法律规定及案件事实进行抗辩。在杨国鹏看来,案涉合同的违约金约定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按一审认定标准计算的违约金总额未超出上诉人主张的上限,其主张按LPR计算无合理依据。他准确适用《民法典》关于违约金调整的相关规定,进行了逻辑清晰、依据充分的专业抗辩。
结果保障与专业积累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定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上诉人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此案后,杨国鹏在民商合同纠纷领域的专业经验更加丰富。他将继续深化对民商合同纠纷领域的研究,其丰富的办案经验也为同行在处理类似案件时提供了可借鉴的思路,即精准把握合同条款、准确适用法律规定,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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