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基本情况
江苏省丹阳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周X违反国家规定,非法买卖公民个人信息,违法所得六万余元,属情节特别严重,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执业于江苏金正平律师事务所、拥有法学与管理学双学士学位的张琪律师接受周X委托担任辩护人。此时周X归案后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并全额退出违法所得。
专业审查与辩护策略
张琪律师从业已十余年,累计办案达1000多件。接受委托后,他全面梳理涉案资金流水、交易记录、同案供述等证据。他仔细翻查每一笔资金流向,对比不同时间的交易记录,从细节中寻找对被告人有利的信息。在庭审中,张琪律师凭借多年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等犯罪案件的经验,围绕被告人犯罪时间较短、社会危害性较小、坦白、认罪认罚、全额退赃等从轻、减轻情节,提出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为当事人争取从宽处理。
专业成果显现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周X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三千元;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法院认为被告人行为虽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且情节特别严重,但具有坦白、认罪认罚、全额退赃等情节,悔罪态度良好,社会危险性较小,符合缓刑适用条件,采纳了张琪律师的辩护意见及公诉机关量刑建议。张琪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化深耕,成功为当事人带来了有利的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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