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X与DX于20XX年登记结婚,20XX年X月离婚。在婚姻存续期间,DX与L某长期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并在20XX年X月至20XX年X月间通过多种方式向L某进行多笔转账。PX为维护自身财产权益,诉请法院判令L某返还转账差额款项。上海中联(成都)律师事务所的顾丽媛律师接受PX的委托,全程代理此案。
一审由四川XXXX人民法院审理。庭审中,顾丽媛律师提交了多项证据,证明DX与L某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且案涉转账款项属于未经配偶同意的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主张案涉差额款项应予返还。然而,L某一方辩称存在投资关系,案涉转账为投资款。一审法院认为PX主体身份不适格,且无法认定转账为赠与,判决驳回PX的全部诉讼请求。
一审败诉后,顾丽媛律师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和严谨的专业态度,迅速对一审判决进行分析。她精准锁定上诉核心要点,指出一审法院未明确认定DX与L某的不正当男女关系,对案涉转账性质的认定脱离客观事实,且PX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共有人有权主张款项返还。
二审阶段由四川省成都市XX人民法院审理。顾丽媛律师在庭审中条理清晰地发表上诉意见,针对L某一方的抗辩理由逐一驳斥。她强调DX与L某的不正当男女关系有充分证据证实,DX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违背公序良俗;L某所称的投资款已返还,且其统计转账金额存在问题,抗辩理由不能成立。同时,顾丽媛明确PX仅主张返还差额款项的一半,系对自身民事权利的合法处置。
四川省成都市XX人民法院经二审审理,完全采纳了顾丽媛律师的上诉意见。作出(20XX)川XX民终XXX号民事判决书,依法撤销一审判决,改判L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PX退还人民币XXXX元,并对诉讼费用的承担作出重新划分。本案中,顾丽媛律师凭借专业的诉讼策略和出色的庭审表现,帮助PX在一审败诉后实现二审成功改判,有效维护了PX的合法财产权益,也为同类婚内赠与第三者财产纠纷的处理提供了清晰的裁判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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