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基本情况
原告承接棚户改造三期外装饰工程钢管脚手架施工,与实际施工人完成结算后,对方未付清工程款。2022年执业的罗心艳律师接受原告委托,梳理证据材料时,翻到案涉工程《结算单》《欠条》等关键证据,明确了结算金额、已付款项、未付款项及付款约定时间,还查实实际施工人与建设公司的挂靠关系及实际施工人的项目部经理身份。
庭审激烈交锋
立案后开庭审理,二被告以原告无施工资质、建设公司与原告无合同关系为由抗辩,请求驳回诉请;第三人称与各方无合同关系。有着200余件民商事案件承办经验的罗心艳律师,在庭审中围绕证据展开质证与辩论。她指出原告已实际完成施工且结算合法有效,即便合同因资质无效,被告获益也应折价补偿;强调挂靠关系和职务身份,主张二被告连带付款。
专业助力胜诉
2018年毕业于贵州医科大学法学(医事法方向)的罗心艳律师,凭借专业知识和经验,让法院认可原告证据,认定关键事实。虽原告对合同无效有过错,利息未获支持,但核心诉求得到支持,法院判决建设公司与实际施工人支付工程款,承担诉讼费。此次胜诉体现了罗心艳律师在建工合同纠纷领域的深耕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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