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至2021年期间,被告人徐XX伙同某城投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黄XX等人,利用黄XX的职务便利,将四个工程项目指定给徐XX等人借壳的公司中标意向单位。项目中标后转卖给实际施工人,收取“管理费”,总额约9000万元,案发时已兑现6246.81万元,徐XX实际分得800万元。此外,徐XX还组织安排了串通投标事宜。2024年3月15日,徐XX被监察委员会留置。江苏苏州地区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刘巍律师自2000年起开始执业,接受委托后参与此案。
刘巍律师曾有过检察官的经历,这使他深谙公诉机关的办案逻辑和证据标准。接受委托后,他第一时间会见当事人,详细了解案件事实和证据情况。面对清晰的指控和确凿的证据,如证人证言、银行流水、项目资料、同案犯供述等,他凭借丰富的刑事案件经验,判断本案无罪辩护空间极小,核心目标应通过量刑情节争取从轻处理。他多次与徐XX沟通,解释法律后果和认罪认罚的从宽政策,说服其自愿认罪认罚,为后续从轻处理奠定基础。
在调查期间,刘巍律师协助徐XX及其家属退出赃款160万元,充分体现悔罪态度。作为曾在检察机关担任公诉检察官的他,熟知司法流程,清楚退赃在量刑中的重要性,法院也将此作为酌情从轻情节考量。同时,他仔细梳理案件材料,发现徐XX提供了重要线索使其他案件得以侦破,遂向法院提出构成立功的辩护意见。他在担任检察官期间积累的对证据链的精准把握能力,帮助他在案件材料中挖掘到关键线索,最终法院予以采纳,依法从轻处罚。
庭审中,刘巍律师围绕自首(虽未认定但争取坦白认定)、从犯(虽未认定但充分阐述其作用)、立功(成功认定)、退赃、认罪认罚等情节进行系统辩护。他丰富的庭审经验和专业的法律知识,使他能够在庭审中清晰地阐述辩护观点,力求在法定刑幅度内争取最低量刑。
最终,法院认定徐XX犯受贿罪、串通投标罪,数罪并罚。鉴于其具有坦白、立功、认罪认罚、积极退赃等情节,依法从轻处罚,判处受贿罪有期徒刑十年零一个月,串通投标罪有期徒刑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零一个月。当事人对结果表示接受,未上诉。刘巍律师是苏州市优秀律师、苏州市姑苏区优秀律师,荣获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其撰写的论文和案例也多次发表和入选专业刊物,在苏州司法实务界具备深厚资源与良好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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