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两个人过日子,难免会有磕磕绊绊,有些夫妻一冲动就跑去民政局办离婚,可等回去冷静下来,又后悔了。为了避免这种冲动离婚的情况,法律就规定了离婚冷静期。不过呢,有人就有疑问了,在离婚冷静期这段时间里,要是真觉得过不下去了,能不能去法院起诉离婚呢?这确实是很多处于离婚冷静期的人心里犯嘀咕的事儿,接下来就给大家好好说说。
一、离婚冷静期的基本规定
离婚冷静期是《民法典》里新增的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要先签订书面离婚协议,然后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反悔不想离了,都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协议书原件退还当事人。要是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就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比如说,小张和小李去民政局申请离婚,拿到《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了,在这三十天冷静期内,小张突然不想离了,他就可以按照上面说的流程撤回离婚申请。
二、起诉离婚的条件
起诉离婚和协议离婚不一样,它不需要双方都同意离婚。只要有一方认为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就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审理离婚案件,会先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就会准予离婚。像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情况,都可以认定为夫妻感情破裂。
比如小王发现妻子和别人同居了,他无法接受,就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理和判决。
三、离婚冷静期内起诉离婚的可行性
在离婚冷静期内是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的。因为离婚冷静期只适用于协议离婚,起诉离婚不受这个限制。如果在冷静期内,一方觉得真的过不下去了,想尽快结束婚姻关系,就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一旦法院受理了离婚诉讼,之前在民政局的离婚登记申请就会因为诉讼程序的启动而失去效力。
比如小赵和小钱在离婚冷静期内,小赵觉得实在无法和小钱继续生活,他就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受理后,他们之前在民政局的离婚登记申请就不再有效了。
四、起诉离婚的流程和所需材料
起诉离婚首先要确定管辖法院,一般是被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然后要写好起诉状,起诉状里要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等。接着要准备相关的证据材料,比如结婚证、身份证、财产证明、子女出生证明等,这些材料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最后把起诉状和证据材料提交给法院,法院受理后会安排开庭审理。
比如孙先生要起诉离婚,他先确定了管辖法院,然后写好了起诉状,把结婚证、房产证、自己的收入证明等材料整理好提交给法院,法院受理后就进入了审理程序。
离婚冷静期内起诉离婚后,后续可能会面临法院的调解、判决等程序。要是法院判决不准离婚,还能不能再次起诉,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如果协商不好该怎么处理等,都是可能会遇到的情况。这些问题处理起来比较复杂,一不小心就可能损害自己的合法权益。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本地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有合法的执业资质,经过官方渠道核验,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他们会结合你的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让你在离婚这件事上少走弯路,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