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知识产权 > 软件著作权 > 郭睿律师经手:三人用群控软件为直播间刷人气,最终不起诉

郭睿律师经手:三人用群控软件为直播间刷人气,最终不起诉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21 · 1686人看过
软件著作权专业律师 郭睿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364人 执业9年
律所:河南航创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107201710850200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咨询电话:13460499900
案例展示:15个
律师优势:办过大案,丰富的专业经验;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婚姻家庭。
更多>
导读:在商业活动中,利用技术手段为直播间刷人气以获利的行为,是否就一定构成非法经营罪呢?今天要讲的这个案例,就涉及这样的争议。
郭睿律师经手:三人用群控软件为直播间刷人气,最终不起诉

案件事实背景

2021年7月,焦X注册成立新乡某网络科技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同年9月,娄X购置400余部二手手机,后又向王X支付相关费用购买“若一”群控软件。从2021年11月起,焦X、娄X通过购置设备、注册大量快手账号,借助群控软件实现自动养X、自动发布作品、批量进入指定直播间等功能,为快手主播直播间增加在线观看人数以获利。该行为曾因账号封控暂停,后于2023年2月至5月期间再次实施。新乡市公安局卫滨分局经侦查,认定焦X、娄X、王X涉案金额共计22万余元,以三人涉嫌非法经营罪于2024年7月25日向新乡市卫滨区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

核心争议点及法院认定

第一,涉案行为是否构成非法经营罪

公安机关认为,焦X、娄X、王X通过购买搭建好的群控后台,实现自动养X、自动发作品、随机自动浏览直播间、一键批量进入指定直播间等功能,从事为快手主播的直播间增加在线观看人数,从而实现获利的目的,这种行为扰乱了市场秩序,构成非法经营罪。

辩护人郭睿律师接受委托后,详细查阅案卷材料,重点审查案件事实与证据关联性。郭睿律师指出,在公安机关立案前,涉案手机已全部售出,物证灭失;涉案群控软件亦已失效,无法恢复直播间相关内容。案件关键证据的缺失导致指控的犯罪事实缺乏充分依据支撑。

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现有证据不足以清晰、准确认定犯罪事实,不符合刑事起诉的证据标准。

第二,证据是否确实、充分

公安机关移送起诉时认定三被不起诉人存在非法经营行为且涉案金额明确,认为现有证据足以证明犯罪事实。

郭睿律师强调,关键物证(手机)和软件相关核心数据在立案前已灭失或失效,补充侦查后仍未能弥补证据缺陷。

检察院最终认可了郭睿律师的观点,认为现有证据不足以支持对三人的起诉。

第三,是否符合起诉条件

公安机关坚持认为三人的行为符合非法经营罪的构成要件,应当起诉。

郭睿律师从证据的角度出发,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

检察院经过审查并退回补充侦查,仍然认为新乡市公安XXY分局认定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

整体判决结果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四款的规定,检察院最终作出对焦X、娄X、王X不起诉的决定。检察院扣押的涉案物品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公安机关扣押涉案钱款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法律建议

从这个案例可以看出,在司法实践中,证据对于定罪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对于企业和个人来说,在开展商业活动时,要注意保留相关的证据,避免因证据缺失而陷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同时,如果面临刑事指控,要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律师可以从专业的角度审查证据,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

在这起非法经营罪案件中,检察院最终对焦X、娄X、王X作出不起诉的决定,这一结果离不开郭睿律师的专业辩护。郭睿律师自2017年开始执业至今,已经承办了上百起案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他毕业于河南师范大学,有着法学学士学位,扎实的法学功底让他在处理本案复杂的证据问题时格外从容。在办理本案过程中,他详细查阅案卷材料,精准地抓住了案件的关键问题,即证据不足。正是由于多年的执业积累,让他在众多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能够敏锐地发现案件中的漏洞。这起案件的成功辩护,充分展现了郭睿律师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