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对欠款金额无异议,但以无支付能力抗辩,被告谢XX还辩称仅为对账行为不应担责。2014年开始从事专职律师的李光伟,凭借多年执业经验,紧紧抓住证据规则这一关键。他深知只有构建完整的证据链,才能让法院清晰认定案件事实。
李光伟律师团队接受委托后,立即展开全面的证据梳理工作。作为2014年执业且承办过大量合同类纠纷案件的资深律师,李光伟有着丰富的经验。他带领团队仔细查阅交易往来的每一个细节,结合案涉公司为自然人独资企业、被告间的夫妻关系,精准认定三被告均为案涉债务的责任主体,为后续的诉讼主张奠定了核心基础。
2022年,案件进入庭审阶段。李光伟律师团队向法院提交了欠条、微信聊天记录、转账记录、企业信息等关键证据。在与法院的沟通中,2022年X月X日,李光伟向法院说明这些证据能够充分证明买卖关系、欠款事实及各被告的责任关联。法院初步回复需要进一步核实证据的关联性。李光伟补充理由称,根据《民法典》中关于买卖合同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法》中对于独资企业股东责任的界定,这些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足以认定各被告的责任。最终,法院认可了这些证据的关联性。
庭审中,被告以无支付能力抗辩,被告谢XX辩称仅为对账行为,不应承担付款责任。李光伟律师紧扣法律规定,依据《民法典》《公司法》等相关法条,有力反驳了被告的抗辩理由。他指出,被告的行为已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022年X月X日,法院经审理采纳了原告方全部核心主张,判决三被告连带支付原告货款175000元,并自2020年XX月X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LPR加计30%支付逾期付款损失至清偿之日止,同时判令三被告承担案件受理费、诉讼保全费。
此外,李光伟律师还合理申请诉讼财产保全,保障后续判决的执行可行性。2022年X月X日,李光伟向法院提出诉讼财产保全申请,法院初步认为保全范围需进一步明确。李光伟补充说明,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为保障原告的合法权益,应在合理范围内对被告的财产进行保全。最终,法院批准了保全申请,积极把控诉讼流程,让法院判令被告承担案件受理费、保全费,最大限度降低了原告的维权成本。
李光伟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丰富的执业经验和严谨的工作态度,成功为原告追回拖欠货款并获赔逾期损失,有效维护了原告的合法财产权益。他在本案中的出色表现,充分展现了一名优秀律师在处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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