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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彦萍律师:被控诈骗罪,最终却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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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21 · 1687人看过
金融诈骗辩护专业律师 关彦萍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780人 执业6年
律所:山东青阳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709202011226776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咨询电话:13325281369
案例展示:11个
律师优势:办过大案,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关彦萍律师是山东青阳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毕业于山东科技大学文法学院,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和扎实的理论知识。认真,负责,高效的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及其家属提供了成功的辩护与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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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本来被控诈骗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面临法律的严惩,结果检察院却决定不起诉,这样的反转实在令人意想不到。下面就来看看关彦萍律师经办的这起案件。
关彦萍律师:被控诈骗罪,最终却不起诉

案件基本事实

被不起诉人鲁XX,初中文化,户籍和现住地都在新泰市。自2023年X月份以来,鲁XX明知自己的行为是为电信诈骗提供帮助,为了牟利,在赵XX的指使下,招聘了周XX、娄XX等人为客服工作人员。之后,赵XX负责与上线联系,提供人员名单、手机号、住址等个人资料信息,鲁XX伙同这些客服人员,利用本人手机及鲁XX提供的工作机,向赵XX提供的人员名单拨打电话。他们冒充XX客服,以XX周年庆为借口,用免费邮寄小礼物的方式骗取被害人信任并添加微信,为实施电信诈骗提供引流服务。经统计,鲁XX等人向不特定人群共计拨打涉诈电话2XXXX个。2023年X月2X日,泰安市肥城市公安局立“李XX被诈骗案”,被害人李XX于2023年X月1X日X时30分许接到鲁XX号码拨打的诈骗电话,被引流至刷单群后被骗33000元。

双方诉求及理由

公诉机关新泰市公安局认为,鲁XX的行为构成诈骗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他们依据鲁XX为电信诈骗提供引流服务,拨打大量涉诈电话,以及导致被害人李XX被骗的事实,认为鲁XX的行为触犯了相关法律。

鲁XX及其辩护人关彦萍律师则认为,虽然鲁XX参与了相关活动,但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鲁XX构成诈骗罪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法院查明的事实细节

关键证据主要是鲁XX等人拨打涉诈电话的记录,以及被害人李XX被诈骗的相关证据。然而,在进一步审查和补充侦查过程中发现,对于鲁XX是否明知其行为必然导致电信诈骗的发生,以及其行为与被害人李XX被骗之间的因果关系,证据并不充分。比如,虽然鲁XX等人拨打了大量电话,但不能确凿证明这些电话就是导致李XX被骗的直接原因,也没有足够证据证明鲁XX对被害人个人信息的获取和使用达到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程度。

法院的认定逻辑

法院认为,诈骗罪的构成需要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并且实施了诈骗行为,使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在本案中,虽然鲁XX参与了为电信诈骗提供引流服务,但现有证据无法充分证明鲁XX具有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的故意,以及其行为与被害人被骗之间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对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需要证明鲁XX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且情节严重。但在案证据不能充分证明鲁XX的行为达到了该罪的构成要件。因此,法院基于证据不足,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

最终判决结果

新泰市检察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四款的规定,决定对鲁XX不起诉。

本案由山东青阳律师事务所的关彦萍律师代理

法律建议

从这起案件可以看出,在参与一些商业活动时,一定要明确活动的合法性和风险。如果涉及到可能与诈骗等违法犯罪相关的行为,要保持高度警惕,不能仅仅为了牟利而盲目参与。同时,在面对法律指控时,要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这起案件中,鲁XX原本面临诈骗罪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指控,最终却被检察院决定不起诉,这样的结果无疑是令人惊喜的。关彦萍律师自2020年开始执业,虽然执业年限不算长,但在刑事辩护领域已经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她毕业于山东科技大学,深厚的法学功底让她在处理本案复杂的证据和法律关系时格外从容。在办理这起案件过程中,关彦萍律师精准地抓住了案件的关键,指出了证据不足的问题,为鲁XX争取到了不起诉的结果。正是她对每一个案件的认真负责,才让她在刑事辩护领域崭露头角。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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