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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改判判决里的股权转让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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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20 · 1107人看过
股权专业律师 金银兰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613人 执业5年
律所:甘肃拓原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6210202111370896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
咨询电话:18793478181
案例展示:17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办过大案,有顾问单位经验;金银兰律师 刘吉颖律师团队律师。主要从事各类刑事,民商事业务,擅长各类合同纠纷、婚姻家事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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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近三年,金银兰律师在公司经营、婚姻家庭、刑事辩护等领域办案超230件,取得二审改判、不起诉、调解成功等成果,如股权转让案二审改判、涉合同诈骗案获不起诉等。
一份改判判决里的股权转让真相

撤销原判改判支持上诉人梁XX的诉讼请求。”这份判决书背后,是甘肃拓原律师事务所金银兰律师为维护当事人权益付出的诸多努力。

接案时,金银兰了解到梁XX原为某汽车销售公司登记股东,2022年4月公司全体股东与何XX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梁XX应得转让款x万元,但工商变更后何XX仅支付部分款项。梁XX起诉索要余款,一审却以其未在协议签字、非实际权利人等理由驳回。金银兰初步判断,一审败诉很可能是证据方面存在问题,要想在二审翻盘,关键在于找到能证明梁XX股东身份及协议有效性的证据。

在证据收集过程中,金银兰面临诸多难点。协议签订时间较久,相关资料分散,且梁XX一审时未能提供有力证据。她通过多方调查,找到了一份由全体股东签字的股权转让协议原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的相关规定,这份完整的协议能证明协议的完整性和梁XX的股东签约身份,是非常关键的证据。

庭审中,争议焦点主要有三个:梁XX作为登记股东是否有权主张股权转让款;股权转让协议是否真实有效;何XX向案外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付款能否视为支付股权转让款。何XX一方坚称梁XX未签字无权利主张,且向案外人付款应视为履行付款义务。

金银兰扭转局面的环节在于对证据的运用和法律原则的把握。她向法庭提交了股权转让协议原件,证明梁XX的股东身份和协议有效性。同时,严格依据合同相对性原则,指出何XX向案外人的付款无论性质如何,均不能免除其向合同相对方(梁XX)支付股权转让款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最终,二审法院采纳了金银兰的意见,作出改判,维护了梁XX的合法权益。

金银兰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严谨的工作态度,在这起股权转让纠纷中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公正的判决,展现了一名青年律师的专注与热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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