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7日,大永高速公路(永善段)建设项目大寨弃渣场取土、弃渣,导致永善县墨翰乡大寨村皮家湾社发生滑坡灾害险情,对29户群众的房屋及居住造成影响。其中20户居民签订了补偿协议,而其余户则向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高额安置补偿。
面对这起涉及众多群众利益的行政诉讼案件,云南滇同律师事务所的李朝永律师接受永某县人民政府的委托出庭应诉。李朝永律师自2019年开始执业,至今已累计承办案件逾1000余件,在各类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此次面对行政诉讼,他凭借着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迅速展开了行动。
李朝永律师深知,要想妥善处理这起案件,必须深入调查核实相关情况。他查阅了政府部门相关处理文件及处理程序,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通过对这些文件和程序的研究,他全面了解了政府在应对滑坡灾害过程中所采取的措施以及相关的法律依据。
在诉讼过程中,李朝永律师积极配合承办法官进行明理释法。他向法官详细阐述了政府在整个事件中的处理情况,以及原告要求高额安置补偿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的理由。他的专业和严谨,赢得了法官的认可。
最终,法院采纳了李朝永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政府部门不予赔偿高额安置补偿,仅判决对多名原告的安置补偿申请作出处理。这一结果既维护了政府的合法权益,也保障了群众的合理诉求,真正做到了实质性化解社会矛盾。
李朝永律师在这起案件中的成功代理,为今后处理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引发的群体性纠纷提供了一个良好的范本。他通过精细化的事实调查、精准的法律定性以及与法院的深度配合,在不破坏法律规则的前提下,实现了社会矛盾的实质性化解,维护了政府公信力与群众合法权益的平衡。这充分体现了李朝永律师作为一名专业律师的能力和担当,也让他在法律行业中树立了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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