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范XX于2021年10月底至11月初,为获取非法利益,向他人提供多张银行卡及手机,用于电信网络犯罪资金转账,涉及多起诈骗案件,资金流水达225万余元,非法获利1768元,被四川省盐源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四川凉山地区徐存江律师自2020年起执业于四川典度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人范XX委托后,开始为其进行辩护。
徐存江律师毕业于四川警察学院,具备扎实的法律知识基础。在案件侦查阶段,凭借自身专业素养,徐存江律师仔细研究案件细节,发现被告人范XX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这一关键情节。有过担任多家政府部门及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的经历,让徐存江律师在证据审查方面有着敏锐的洞察力,他准确把握这一情节,为后续提出自首辩护意见奠定了基础。
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徐存江律师进一步深入分析案件。他结合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且系初犯、偶犯,主观恶性较小的情况,向公诉机关详细阐述辩护观点。曾担任上市公司项目法律顾问的经历,使徐存江律师在处理复杂法律事务时更加游刃有余,他清晰地向公诉机关说明被告人的各种从轻情节,积极争取对被告人有利的处理结果。
在庭审阶段,徐存江律师在法庭上充分发表辩护意见,强调被告人范XX具有自首情节,同时指出其自愿认罪认罚以及初犯、偶犯的情况,建议法院从轻处罚。徐存江律师作为四川典度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刑事辩护团队负责人,长期专注于刑事辩护领域,有着丰富的刑事案件办理经验,他严谨务实的执业风格在庭审中得到充分体现,从案件细节中发掘关键辩点,注重证据审查与法律适用的精准把握。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范XX的行为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但对辩护人徐存江律师提出的自首、认罪认罚、初犯等意见予以采纳,依法对其从轻处罚。被告人范XX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罚金已缴纳)。徐存江律师凭借专业的辩护,有效维护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其在多起刑事案件中为当事人争取到不起诉、缓刑、自首认定、从犯认定等有利结果,赢得了当事人及家属的充分信任与高度认可,在凉山地区树立了良好的专业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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