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同纠纷的世界里,往往充满着各种不确定性和争议。一次,当事人肖XX等五人陷入了与深圳市XX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争议围绕XX银行大楼装修工程的石材供货合同展开。被告百般狡辩,试图逃避支付货款的责任,当事人的权益岌岌可危。此时,潘登律师介入,他冷静且专业的态度,为这场纷争带来了转机。
潘登毕业于云南民族大学,拥有法学硕士学位,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为他处理案件奠定了坚实基础。自2014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承办逾300件案件,其中合同纠纷相关案件就有200余件。他还是浙江群恒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这样的履历让他在面对复杂案件时更具底气。
在处理肖XX等人的案件时,潘登深知证据的重要性。他收集整理了石材供货合同、结算清单、相关判决书等关键证据,构建起完整的证据链。为了解决因原经营者李XX死亡带来的主体资格问题,他通过(20XX)浙XX终字第10XX号民事裁定书确认了原告的适格诉讼主体地位。面对被告对结算清单真实性的质疑,他坚持主张结算清单加盖被告公章并由经办人签字,具有法律效力。同时,他积极应对被告提出的公章鉴定申请,从证据形式上完成举证要求,并对工程造价鉴定结果进行专业分析,为当事人争取有利认定。
在三次庭审中,潘登围绕合同效力、结算清单真实性、工程量计算等核心争议点展开有力辩论。他凭借在云南民族大学所学的专业知识,准确把握案件争议焦点,运用优势证据原则维护当事人权益。最终,杭州市XX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虽然认定的货款金额较原告主张有所减少,但远低于被告主张的已付清状态,还支持了原告的违约金请求,为当事人挽回了690236.60元的损失。
另一起案件中,原告颜X与杭州XX科技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后,被告迟迟未按约定数量提供设备。潘登律师接受委托后,梳理双方的微信、电话沟通记录等证据材料,以被告迟延履行合同约定的主要义务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最终,法院一审判决解除双方签订的合同,被告返还款项给原告。被告不服上诉,二审法院依然维持原判。
还有杭州XX物流中心XX交易市场XX食品商行与刘某的案件,双方未签订书面买卖合同,潘登律师指导原告梳理微信、电话沟通记录、货运送货记录并进行取证,明确货款金额后以买卖合同纠纷为由起诉。最终法院组织诉前调解,确认了货款金额。
多年的执业生涯,让潘登对法律规则和职业边界有着深刻的认知。他始终坚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哪怕已经获得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和众多荣誉,他依然保持着对每个案件的认真态度。他明白,每一个案件都关乎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只有以专业和负责的态度去处理,才能真正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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