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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起诉离婚遇被告未到庭:代理人如何推动判决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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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19 · 1201人看过
离婚专业律师 李伟玲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883人 执业15年
律所:河南裕禄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102201111277511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5093630572
案例展示:11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李伟玲,河南裕禄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华律师协会会员。本律师毕业于郑州大学法学专业,2011年取得律师执业证,本律师在执业过程中擅长刑事辩护、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侵权、人身损害赔偿偿等领域案件的代理、辩护工作并担任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十余年来本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本律师在执业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和技巧。本律师一直秉承高效、优质、认真和专业的态度为每个委托的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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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李伟玲,执业13年,专注于婚姻家庭领域。在杨X诉黄X离婚纠纷案中,李伟玲准确把握二次起诉离婚法律要点,运用《民法典》相关规定,推动法院在被告未到庭情况下判决离婚。还通过提交子女意愿材料等,为当事人争取到较低抚养费,实现诉讼目标。
二次起诉离婚遇被告未到庭:代理人如何推动判决离婚

2024年8月,原告杨X起诉离婚被驳回,之后双方持续分居满一年,杨X再次起诉离婚。此次,她委托了河南裕禄律师事务所的李伟玲律师。李伟玲律师自2011年开始执业,已有十余年实务经验,在婚姻家庭领域尤为专精。

在这个案件中,李伟玲律师面临着不小的挑战。被告未到庭,如何让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成为关键。李伟玲律师准确把握离婚案件二次起诉的法律要点,充分运用《民法典》关于夫妻感情破裂、分居满一年应准予离婚的规定。她仔细梳理案件事实,收集双方分居的证据,为在法庭上有力陈述做准备。

在子女抚养问题上,李伟玲律师同样用心。她提交子女意愿材料,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设定抚养费标准。她深知这不仅关系到当事人的经济负担,更关乎子女的未来成长。通过努力,既尊重了子女意愿,又为当事人争取到较低的抚养费负担。

最终,法院在被告未到庭的情况下,依法作出判决。准予原告与被告离婚,两婚生子由被告抚养,原告按月支付抚养费每人每月500元至子女年满18周岁,原告享有探望权,案件受理费150元由原告承担。李伟玲律师在这个案件中,凭借扎实的专业功底和丰富的诉讼经验,全面实现了原告的诉讼目标,展现了她在婚姻家事领域的专业能力。在她执业的十余年里,像这样成功处理的婚姻家庭案件还有很多,她始终以当事人利益为核心,在每一个案件中努力实现情理法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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