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在还款期限届满后拒不履行剩余还款义务,且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试图逃避责任。2022年执业的罗心艳律师凭借自身丰富的执业经验,抓住证据收集与整理这一关键机会,为原告维权奠定了坚实基础。
罗心艳律师接受原告委托后,作为接案后的首个关键动作,立即对案件相关证据进行全面梳理和核查。自2022年正式执业以来,罗心艳律师至今已累计承办案件逾300余件,其中民间借贷等民商事案件约200余件,有着深厚的实务经验。她深知在民间借贷纠纷中证据的重要性,于是积极收集原、被告身份证明材料、微信聊天记录、微信转账凭证、双方签订的《调解协议》等关键证据,使这些证据完整形成证据链,证实了原、被告之间借贷关系的成立、借款金额、还款约定及被告逾期未还款的事实。
案件立案受理后,进入了与办案单位的沟通推进环节。在庭审过程中,罗心艳律师当庭清晰陈述案件事实,详细进行举证质证。她围绕案涉借贷关系的合法性、被告未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的违约行为、逾期利息的计算依据及标准等核心问题发表专业代理意见。罗心艳律师援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向法院充分论证原告诉讼请求的合法性和合理性,请求法院依法支持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由于罗心艳律师提供的证据充分,依据的法律条文准确,人民法院经审理,完全采纳了罗心艳律师的代理意见。
最终,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41000元;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支付逾期还款利息,该利息以41000元中未偿还部分为基数,自2024年5月2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至实际偿还完毕全部本金之日止;本案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同时,法院明确若被告未按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需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在罗心艳律师的努力下,本案原告的合法权益得到法院依法保护,诉讼请求全部获得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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