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败露后,被告人某某被检察机关以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提起公诉。不过呢,他赔偿了被害人损失,还取得了谅解。而且他是初犯、偶犯,没有任何前科劣迹,还自愿认罪认罚。
这时候,北京大成(长春)律师事务所的李宏瑞律师接受委托,担任被告人某某的辩护人参与诉讼。李宏瑞律师干的第一件事,就是全面查阅卷宗材料,像抓获经过、微信聊天及交易记录、检测报告、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与辩解这些关键证据,他都仔细研究了一遍,把对被告人有利的情节都精准梳理出来。
接着,李律师制定了针对性的辩护策略。他从多个方面展开辩护:一是强调犯罪情节轻微,被告人就做了这一单生意,销售金额和获利都特别少,药也没大量流入社会,没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社会危害性小;二是突出法定从宽情节,被告人到案后老老实实交代了所有犯罪事实,属于坦白,还自愿认罪认罚签了具结书,悔罪态度很明确;三是考量酌定从轻情节,被告人是初犯、偶犯,没违法犯罪前科,主观恶性小,还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谅解,主动退缴违法所得、预缴罚金,认罪悔罪诚意十足;四是论证缓刑适用可行性,结合被告人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说明他没有再犯罪风险,符合缓刑的法定条件。
到了庭审的时候,李宏瑞律师围绕这些辩护要点,结合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量刑标准和缓刑适用规定,详细发表了辩护意见,还和承办法官充分沟通案件量刑和缓刑适用问题,一心为被告人争取有利判决。
最终,法院全面采纳了李宏瑞律师的辩护意见,认定被告人某某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不过综合考虑各种情节后,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某某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已缴纳);禁止被告人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食品销售相关活动。
从这个案子咱们能得到一些启示。第一,做生意一定要合法合规,别为了一点小利就卖有毒有害的东西,不然法律可不会轻饶。第二,要是不小心犯了错,主动坦白、积极赔偿、认罪认罚,争取宽大处理。
李宏瑞律师执业以来专注刑事业务,累计办理刑事案件超100起,还参与过多起省内重大刑事案件的辩护工作。在这个案子里,他凭借多年积累的经验,精准梳理对被告人有利的情节,制定出有效的辩护策略,成功为被告人争取到了缓刑的结果。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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