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对于很多人来说,都是一段痛苦且煎熬的经历。除了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精神上的伤害也是不容忽视的。在离婚期间,有些人可能因为对方的过错行为,像出轨、家暴等,遭受了极大的精神痛苦,这时候就会想,能不能在这个期间提出精神损失费的诉求呢?毕竟精神上的创伤有时候比物质损失更让人难以承受。接下来咱们就详细说说这个问题。
一、提出精神损失费诉求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其中就包含精神损害赔偿: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其他重大过错。比如,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与他人长期同居,这对另一方造成了严重的精神伤害,无过错方就可以依据法律规定,在离婚期间提出精神损失费的诉求。
二、提出诉求的时间要求
一般情况下,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上述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如果无过错方作为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就此单独提起诉讼。例如,在一场离婚官司中,女方作为原告发现男方有出轨行为,那么她就需要在这次离婚诉讼中同时提出精神损失费的诉求。要是男方作为被告,在一审时不想离婚也没提损害赔偿,等离婚判决生效后,他也可以单独就精神损害赔偿提起诉讼。
三、收集证据的要点
要想让精神损失费的诉求得到支持,证据至关重要。证据形式有多种,比如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等。如果是家暴情况,可以收集医院的诊断证明、报警记录等;要是出轨,聊天记录、照片、视频等都可能成为证据。举个例子,女方发现男方出轨,她偷偷保存了男方和第三者的聊天记录,这些记录里有暧昧话语和约会安排等内容,这就是很重要的证据。但要注意,证据的取得方式必须合法,非法取得的证据是不被法院认可的。
四、精神损失费的确定因素
法院在确定精神损失费数额时,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包括过错方的过错程度、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过错方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以及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比如,同样是出轨,男方只是偶尔和他人发生关系,与长期和他人同居相比,过错程度不同,精神损失费的数额也会有差异。而且,经济发达地区和经济相对落后地区,精神损失费的标准也会有所不同。
离婚期间提出精神损失费诉求后,后续还可能面临很多问题。比如法院对诉求不支持该怎么办,要是支持了但对方不支付又该如何处理,还有在执行过程中可能遇到各种阻碍等。这些问题处理起来比较复杂,一不小心就可能让自己的合法权益受损。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本地律师,律图平台上汇聚了众多专业律师,他们执业资质都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为你制定合适的解决方案,帮你争取应得的权益,让你在这场艰难的离婚过程中少些烦恼。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