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律师便是姜凯文,北京市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主任。姜凯文毕业于山东大学,自2020年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500件,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与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使他在刑事辩护及民商事争议解决领域游刃有余。
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检查完撤回起诉案中,被不起诉人陈X所在公司以买卖字画为名义、销售理财产品返还本金并支付高息为诱饵,向社会不特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陈X作为客户经理,任职期间有21名投资人在公司投资。案发后,陈X主动投案并退缴违法所得。姜凯文凭借其在经济类犯罪案件中的丰富经验,精准把握案件细节,最终使得陈X因犯罪情节轻微,且具有自首、自愿认罪认罚、主动退缴违法所得等情节,被决定不起诉。这种对经济类犯罪案件的精准判断和处理能力,正是他作为盈科全国经济犯罪防范与辩护法律服务济南中心主任多年来积累的专业优势。
而在辅警盖X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案件中,姜凯文的辩护更是展现出其卓越的法律智慧。2024年,王X、刘X商议买卖银行账户冻结信息牟利,盖X受委托利用职务便利查询相关信息并获利。公诉机关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起诉五人,指控涉案账户299个,认为盖X属履行职责中出售公民信息,情节特别严重。
姜凯文作为盖X的辩护人,围绕事实认定、证据效力、量刑情节三大维度展开辩护。在事实认定层面,他指出公诉机关以刘X火币账户入账倒推涉案个人账户数量,无直接证据佐证,应按查实的59个个人账户作为定罪量刑依据,这体现了他对证据的严谨把控,源于他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在证据效力层面,他提出侦查机关及人员应回避、电子物证取证违规、整体证据链条缺失等问题,展现出他对法律程序的严格遵循。在量刑情节层面,他主张盖X具有自首、立功情节,非主犯且公诉机关量刑过重,为盖X争取从轻处罚。
最终,法院采纳了部分辩护意见,认可涉案个人账户数量认定标准,不认定“情节特别严重”,采纳酌定从宽情节。虽未达成无罪辩护目标,但成功规避了加重情节,实现了量刑的合理把控。这一结果充分体现了姜凯文在刑事辩护中的精准策略和专业能力,也彰显了他作为盈科全国优秀刑事律师的实力。
姜凯文律师在这两起案件中的表现,不仅为当事人争取了合法权益,也为刑事司法领域的公正审判贡献了力量。他用专业和智慧,在复杂的案件中拨开迷雾,让法律的阳光照亮每一个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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