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30日10时许,一场悲剧在白山市浑江区新华XX商厦上演。货梯操作员柳X某未认真履行职责,无证操作电梯,在下降过程中未观察下方情况,导致被害人辛XX被撞倒,最终因轿厢货梯挤压胸部致机械性窒息死亡。这起看似板上钉钉的过失致人死亡案,却在董雪娇律师的介入下迎来转机。
董雪娇律师毕业于西南科技大学法学系,自2023年执业以来,已承办近百件案件,在刑事辩护领域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面对柳X某的案件,她深知精准定性是案件胜负的关键。
本案由白山市公安局红旗分局侦查终结后,于2024年6月26日向白山市浑江区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检察院还进行了一次退回补充侦查,可见案件存在一定的复杂性。董雪娇律师没有被这些复杂的程序所束缚,她聚焦当事人的根本诉求,深入研究案件细节。
在办案过程中,董律师协助柳X某认罪认罚。这并非简单的程序,而是需要对案件有深入的理解和把握。她深知,只有真诚认罪认罚,才能为后续的辩护争取有利条件。同时,她积极促成柳X某与被害方的谅解。这其中的沟通协调工作难度可想而知,但董律师凭借良好的沟通能力,成功化解了双方的矛盾。
在提出辩护意见时,董律师精准援引法律依据。她严格审查证据的合法性、关联性,从专业的角度分析案件。她提出的辩护意见有理有据,推动检察院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最终,检察院经审查认为,柳X某的行为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但其系过失犯罪,且为初犯,自愿认罪认罚,已取得被害方谅解,符合从宽处理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作出不起诉决定。
这一结果的取得,彰显了董雪娇律师在过失犯罪案中的权利保障与纠纷化解价值。她始终秉持“守正持法,尽心尽责,不负所托”的执业理念,在案件中既注重庭审对抗,更注重策略谋划。在面对这类涉自由类刑事案件时,她坚持证据裁判与量刑实质化,严格审查证据,积极提出量刑意见,实现了罪刑相适应。
董雪娇律师作为中国法学会会员、白山市“双百”讲师团讲师,通过系统研习多领域法律理论,具备深厚的法学素养。她能够精准将理论知识转化为解决实际问题的方案,针对不同案件的特殊性制定差异化策略。在柳X某的案件中,她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得到了充分体现,不仅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化解了社会矛盾,以个案守护了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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