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刘X称与被告翟X系朋友关系,2021年10月至2022年6月被告多次向其借款,累计金额115万余元且未归还,遂诉请被告返还借款、支付利息及律师费,并承担诉讼费。原告依据借条、银行交易流水作为证据,认为依据相关借贷法律规定,被告应履行还款义务。被告初始面临不利局面,借条似乎能证明借款事实,存证据缺口。侯浩亮律师选择从事实不清方向切入,指出案涉资金并非借款而是赌资,借款金额与事实不符。他提出案涉款项往来频繁、大额且时间异常,原告仅提供部分借条与主张金额差距较大,对方未还款情况下持续转款不符合常理,双方存其他经济往来,款项不排除归还前期借款可能,结合报警记录、证人证言等,案涉款项存涉赌资可能。庭审中,对于原告提供的借条,侯浩亮律师质证指出借条不能完全证明借款事实,因为款项用途不明且有涉赌可能。最终法院采纳了被告方观点,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自行承担。
危险驾驶罪案件里,被告人雷X因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血液中乙醇浓度达到醉酒驾驶标准,构成危险驾驶罪,且此前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行政处罚,本次事故负主要责任。原告方(公诉机关)依据相关刑法条文,以雷X的行为触犯危险驾驶罪起诉。被告雷X初始困境明显,其酒驾历史和本次事故责任都对其不利,证据方面难以否认犯罪事实。侯浩亮律师围绕被告人具有坦白、自愿认罪认罚、积极赔偿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进行辩护,向法院提出罪轻辩护意见,建议适用缓刑。庭审中,针对公诉机关强调的雷X曾因酒驾被处罚这一情节,侯浩亮律师强调雷X积极悔罪及赔偿取得谅解等情节应综合考量。最终法院判决雷X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
婚姻纠纷案件中,原告李X起诉与被告王X离婚。原告主张离婚,因王X出轨并与他人育有子女,且婚内购买的房屋虽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但希望分割房屋权益并获得精神损害赔偿。原告依据夫妻长期分居、男方出轨等证据,引用《民法典》中关于离婚和损害赔偿的相关条文。被告王X初始有优势,因为房屋无证法院无法判决所有权归属。侯浩亮律师为李X代理,首先锁定男方过错,主张精神赔偿,同时依据《民法典》关于居住权的规定,请求判决房屋由李X居住并设立居住权。庭审中,针对被告可能强调房屋无法分割所有权的观点,侯浩亮律师强调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居住权可保障李X基本生存权益。最终法院准予双方离婚,房屋由李X居住并为其设立居住权,王X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
从这三个案件可提炼出被告代理的三条防御主线:一是仔细审查案件事实,寻找不合理之处和证据漏洞,如民间借贷案中对款项性质和金额的审查;二是充分利用法定和酌定情节进行罪轻或有利辩护,像危险驾驶罪案中利用被告人的坦白、赔偿等情节;三是依据法律创新维权路径,如婚姻案中为无证房设立居住权保障当事人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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