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的舞台上,每一起案件都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张居宽律师凭借着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素养,在多起案件中展现出了卓越的办案能力。
在生命权纠纷案中,三原告的亲属因电动三轮车冲入河中溺水身亡,认为案涉道路存在安全隐患,相关被告未尽管理职责。张居宽律师以其自2009年开始执业,累计承办逾上千件案件的深厚实务积淀,敏锐地抓住了事发道路管理者、管理者是否存在过错及责任承担等争议焦点。他凭借在企业日常法务中积累的对法律的精准把握,在庭审中有力地阐述了被告应承担的责任。他毕业于南京大学本科,扎实的法学知识为他的辩论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最终,法院判决相关被告给予原告一定赔偿,这离不开张居宽律师对案件的深入分析和专业的诉讼策略。
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原告甲公司要求被告乙公司支付融资咨询服务费及违约金,被告辩称《服务协议》并非其真实意思表示,属无效合同,且原告未提供实际服务。张居宽律师在面对复杂的合同关系和证据质证时,充分发挥自己在公司法领域的独到见解。他在企业合规领域的深耕,让他能够准确判断合同的效力和履行情况。庭审中,他引导法院重点审查《服务协议》的签订背景、时间合理性及原告是否实际履行服务义务等关键问题。最终,法院认定案涉《服务协议》并非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原告未证明已实际履行协议约定服务,判决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原告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与被告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因工程款项问题产生纠纷。张居宽作为被告代理律师,凭借其在建筑工程与房地产法律领域的专业知识,明确提出被告与原告无直接合同关系、原告非实际施工人等核心抗辩意见。他从2004年开始从事企业法务工作,后转入律师行业,处理法律事务的开阔思路和务实作风在本案中得到了充分体现。他协助法院查明工程转包链条、合同签订及履行情况、工程款支付核对等关键事实,最终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基于上述案例,给出以下实用法律建议:
1.在签订合同前,务必仔细审查合同条款,确保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保留好与合同履行相关的所有证据,如聊天记录、付款凭证等,以便在发生纠纷时能够证明自己的主张。
3.在涉及人身损害赔偿的案件中,要及时收集现场证据,确定责任主体,为后续的索赔奠定基础。
4.对于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要明确合同相对性原则,理清工程转包链条,避免因合同关系不明确而引发纠纷。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