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云南省A县人民法院的法庭上,一场关于结伙偷越国境案的庭审正在紧张进行。杨子圆律师身着整洁的律师袍,表情专注而沉稳,她正为被告人丙进行着有力的辩护。
杨子圆毕业于玉溪师范学院,拥有法学学士学位,后来还取得了南昌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学位。这样的教育背景让她既有扎实的法律知识,又具备一定的商业管理思维。她不仅是云南正旭律师事务所的一员,还担任着腾冲市人民检察院听证员、腾冲市法律援助中心公益律师等多个职务。
回到这场结伙偷越国境案,2020年3月,被告人甲、乙、丙、丁在未办理任何出入境证件的情况下,从界河偷越国境至缅甸某镇,返程时在云南省C县边境检查站被执勤民警抓获。被告人丙委托杨子圆律师为其辩护。
杨子圆接受委托后,迅速投入工作。她坐在办公桌前,纸张在手中翻动时发出沙沙的声响,她详细查阅着本案的卷宗材料,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她多次与被告人丙沟通,耐心倾听案件细节,全面了解案件事实经过。
结合案件证据及相关法律规定,杨子圆确定了针对性的辩护思路。在庭审中,她语速平稳且坚定地提出多项罪轻辩护意见。她指出被告人丙具有自首情节,在公安机关例行检查时主动交代偷越国境的犯罪事实,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依法可从轻处罚;被告人丙系初犯、偶犯,日常表现良好,此次犯罪无事先预谋,主观恶性较小,未实施其他违法犯罪行为,也未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犯罪情节相对轻微;被告人丙自愿认罪认罚,庭审中认罪态度良好,具有明显的悔罪表现;被告人丙身体状况不佳,不适宜长期羁押,请求法院在量刑幅度内对其从轻处罚。
庭审过程中,杨子圆就这些辩护意见与公诉机关充分质证、辩论。她逻辑清晰,每一个观点都有证据支撑,证据链之间逻辑咬合紧密。她的专业表现得到了法庭的重视和审查。
最终,云南省A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本案,认定四被告人结伙偷越国境的行为构成偷越国境罪。法院采纳了杨子圆律师提出的部分辩护意见,认可被告人丙具有自首、自愿认罪认罚、初犯偶犯、主观恶性小等法定及酌定从轻处罚情节,结合本案犯罪事实、犯罪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丙犯偷越国境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从这场案件中可以看出,杨子圆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展现出了专业的能力和智慧。她始终秉持“诚信执业、专业履职”的理念,以严谨的工作态度、精湛的法律技能,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在婚姻家庭领域,她同样经办了多起典型案件,为当事人争取到应有的权益。她用实际行动践行着律师的责任与使命,在法理与人情之间寻找着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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