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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不准离婚分居一年,律师助力二次起诉成功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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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17 · 1662人看过
导读:原告雷XX与被告杨XX婚后关系不睦,2024年2月原告首次起诉离婚被法院驳回。此后双方继续分居满一年,20XX年X月原告再次委托王敏利律师起诉。王敏利梳理证据,论证夫妻感情破裂,最终法院判决准予离婚。
判决不准离婚分居一年,律师助力二次起诉成功离婚

当原告雷XX首次起诉离婚被法院判决不准离婚时,她陷入了深深的无助。她与被告杨XX结婚多年,夫妻关系长期紧张,生活充斥着争吵与矛盾,首次起诉的失败让她对摆脱这段婚姻感到迷茫。她不知道该如何证明双方感情已经破裂,也不清楚接下来该采取怎样的行动。就在她彷徨无措之际,她找到了王敏利律师。王敏利律师在了解案件情况后,立刻意识到本案的关键在于确认自前次判决生效后双方已分居满一年的事实,这将成为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重要依据。王敏利律师的维权策略,就从这一关键要点开始展开。

20XX年X月,王敏利律师接受原告雷XX的委托再次提起离婚诉讼。接受委托后,王敏利律师首先对前次诉讼判决书结婚证居住证明等关键证据进行了系统梳理。在这个过程中,王敏利律师精准把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四款的规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王敏利律师清楚,只要能够证明双方分居满一年,就有很大的把握让法院判决离婚

在办理此案的过程中,王敏利律师并非一帆风顺。被告杨XX经合法传唤未到庭应诉,这给案件的审理带来了一定的困难。但王敏利律师并没有因此而退缩,她向法庭充分提交了相关证据,包括前次诉讼的判决书、居住证明等,清晰地论证了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且符合法定准予离婚情形的法律依据。在庭审中,王敏利律师针对原告自愿放弃夫妻共同财产的主张,也予以明确,确保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自愿。

王敏利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处理过众多婚姻家庭纠纷案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在面对类似的二次起诉离婚案件时,她深知证据的重要性。她会仔细审查每一份证据,确保其真实性和关联性。在本案中,王敏利律师通过对证据的梳理和分析,为法院依法判决奠定了坚实基础。

最终,XX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雷XX与被告杨XX虽结婚多年并生育子女,但婚后常因生活琐事发生争吵,导致关系不睦;双方长期分居,且原告经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超过一年未有任何和好迹象,再次起诉坚决要求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四款之规定,应当认定夫妻感情确已彻底破裂,准予离婚。因孩子已成年,不再涉及抚养问题;原告自愿放弃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准许。

王敏利律师凭借其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成功帮助原告雷XX摆脱了这段痛苦的婚姻,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整个维权过程中,王敏利律师始终秉持着“善行天下、众智博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为当事人提供了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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