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公司经营 > 公司设立 > 公司无财产可执行?信之源律所深挖股东出资责任,成功追加四名被执行人

公司无财产可执行?信之源律所深挖股东出资责任,成功追加四名被执行人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16 · 1276人看过
公司设立专业律师 北京市信之源律师事务所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执业5年
律所:北京市信之源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31110000765506601W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咨询电话:18238525526
案例展示:31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主任律师,大型企业服务经验;北京市信之源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4年,22年专注法律诉讼业务,连续多年被司法局授予“海淀区优秀律师事务所”, 更是“信用中国•律师行业十大诚信律师事务所”“北京优秀律师事务所”《法治中国60′》和《法治进行时》指定合作律所、 “大数据类公司专业法律顾问单位”。本所办案的律师团队主要来自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名牌高校,多数拥有硕士、博士学历。为了让客户体会到高效便捷,信之源律所将响
更多>
导读:打赢官司拿不到钱,是很多债权人的噩梦。信之源律师事务所代理的一起执行异议之诉,通过深挖工商档案、精准运用“股东出资加速到期”规则,成功将四名历任股东追加为被执行人。
公司无财产可执行?信之源律所深挖股东出资责任,成功追加四名被执行人

一家“空壳公司”的股权迷局

吴某与某养老服务公司发生服务合同纠纷,法院判决该公司返还48万余元。但该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裁定“终本”。吴某发现,该公司自设立以来,历任股东均未实缴出资,且存在以零对价向无清偿能力的年轻村民转让股权的情形,明显涉嫌恶意逃避出资义务。

信之源律所的破局:穿透公司有限责任

律所第一时间调取了该公司全套工商档案,逐笔梳理股权变更轨迹:

原始股东黄某认缴2000万元,出资期限虽未届满,但公司2022年已出现经营异常;

2022年1月,黄某将800万元股权转让给单某;

2023年7月,黄某、单某分别以零对价将股权转让给年仅20余岁的村民陈某、郭某,二人明显不具备出资能力。

信之源律师主张:公司已具备破产原因但未申请破产,股东认缴出资应加速到期;历任股东以零对价向无清偿能力者转让股权,具有逃避出资义务的恶意,均应追加为被执行人

判决结果

法院追加四名股东为被执行人,分别在1200万、800万、1200万、800万元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这一案的价值:信之源律所证明了,即使公司无财产可执行,只要深挖工商档案、追查股权变更历史,仍有可能通过“股东出资加速到期”规则,让躲在公司有限责任背后的股东“现身还债”。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