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云南某矿业公司资金困难,无力支付欠款和劳务款,便与李XX签订了合作探矿协议及若干补充协议,约定由李XX代为偿还债务并合作至2030年。合同签订后,李XX履行了主要义务,可到2022年因不可抗力停工。此时,矿业公司股东结构变动,登报宣布解除合作协议并起诉要求判决解除。这案子的疑难之处于,矿业公司想解除合同,而李XX虽有轻微违约,但从法律角度看是否构成根本违约存争议。根据合同法规定,判断是否根本违约是关键,而矿业公司拒绝出具营业执照副本导致李XX无法继续开工,这一情况如何认定也很棘手。
和兆麟律师接受委托后,先潜心研究案情。他认为约定必守、诚实信用是民事法律的基本原则,李XX矿业公司财务困难时出资挽救并投入巨额资金,矿业公司却要求解除合同、试图独占经营权,已构成违约。李XX虽有轻微违约,但构不成根本违约,对方无权解除合同。基于此,和律师做出反诉对方的决策,请求法院判决双方继续履行合作协议。这个过程中,和律师从程序上、实体上把握案情进展,出具专业法律意见。
最终,一审二审法院均支持了和律师的观点。这意味着李XX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保障,为当事人挽回了数千万的损失。
结合云南丽江的办案经验,这类探矿权合同纠纷案件中,从证据视角来看,要注重收集和固定双方履行合同的证据,比如李XX出资的凭证、矿业公司拒绝出具营业执照副本的相关证据等。这些证据判断双方是否违约以及违约程度上起着关键作用。同时,法律适用方面,要准确理解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条文当地的裁判口径,结合具体案情进行合理运用,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