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发后,刘XX经民警电话通知到案,起初他并未如实供述,直到审查起诉阶段才逐步坦白。此时,他的家人心急如焚,四处寻找能为他提供有效辩护的律师,最终找到了湖北西陵律师事务所的周俊律师。
周俊律师自2000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25年,期间办理了近千件案件,是中国律师协会和湖北省律师协会会员,也是湖北西陵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团队的负责人。他有着深厚的法学功底,毕业于中国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法专业。
周俊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会见了刘XX,全面查阅了案卷材料,仔细梳理刘XX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及获利情况。在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周律师提出了一系列核心辩护意见。
首先,他指出刘XX仅负责寻找场地、运送赌具、望风等辅助工作,未参与赌场组织、抽头渔利,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依法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其次,刘XX到案后期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依法构成坦白,可以从轻处罚。再者,刘XX自愿认罪认罚并签字具结,依法可以从宽处理。另外,在法院审理阶段,刘XX主动退缴违法所得1000元、退缴赌资20000元,并预缴罚金10000元,充分体现了悔罪态度。最后,周律师综合考虑刘XX的犯罪情节、社会危害性、悔罪表现,认为其符合《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的缓刑条件。
庭审中,周俊律师围绕这些要点展开了有力辩护,强调刘XX并非赌场的组织者、策划者,主观恶性较小,且已全部履行财产性义务,没有再犯罪的危险,请求法庭对其适用缓刑。
最终,法院经审理全面采纳了周俊律师的辩护意见,认定刘XX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到案后如实供述,构成坦白;认罪认罚,积极退赃、退缴赌资、预缴罚金,认罪悔罪态度好。判决被告人刘XX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已缴纳),同时对刘XX退缴的违法所得1000元及赌资20000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本案于2026年2月6日顺利结案。
从这起案件可以看出,对于涉嫌犯罪的当事人来说,找对律师至关重要。周俊律师凭借25年的执业经验,对类似案件的熟悉程度极高,能够精准地把握案件的关键突破口。深厚的法学功底让他在处理复杂的刑事案件时格外从容,在本案中,他敏锐地抓住了刘XX的从犯、坦白、认罪认罚、积极退赃等情节,为当事人争取到了缓刑的判决结果。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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