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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跨界融合,精准破局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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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14 · 1244人看过
合同纠纷专业律师 张居宽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124人 执业17年
律所:江苏楚珺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208200910345144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
咨询电话:13401820122
案例展示:-
律师优势:有团队,主任律师,办过大案,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张居宽律师,江苏楚珺律师事务所主任,团队负责人,男,汉族,南京大学法学院本科毕业,中共党员,省律协海商委员会委员,市律协金融委委员,淮阴区法学会理事,荣获省、市、区多种荣誉。 张居宽律师团队视野开阔、思维活跃、逻辑严密、作风稳健,擅长民商法(含合同法、公司法、房地产法、婚姻家庭、劳动争议等)、刑事辩护与非诉讼业务。秉承“不战而屈人之兵、先胜后战、一战而定”的办案理念,近年来,该团队辩护成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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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在合同纠纷处理中,凭借深厚的法律知识与税务知识融合能力,精准把握争议核心,通过对合同条款、法律关系的深入剖析和独特抗辩,有效维护当事人权益,为解决同类法律问题提供专业思路。
专业跨界融合,精准破局合同纠纷

在当下商业活动中,合同纠纷频发,对律师的专业能力和跨领域知识储备提出了更高要求。张居宽律师,作为江苏楚珺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律师,凭借其在企业合规、公司法等领域的深厚积累,在处理各类合同纠纷案件中展现出独特的专业优势。

在某置业公司与某建设集团、某自然人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原告以被告未提供足额发票为由诉至法院。这起案件的核心死结在于,原告要求被告提供发票,而被告是否有此义务以及该诉求是否属于法院民事案件受理范围存在争议。面对这一棘手问题,张居宽律师迅速展开行动。

他早年在南京大学接受本科教育,扎实的法学基础让他对合同条款有着敏锐的洞察力。在审查合同过程中,他发现双方合同未约定开具建筑业统一发票的义务,这一发现成为他破局的关键第一步。这种对合同细节的精准把握,得益于他在大学期间系统学习法律知识所培养的严谨思维。

张居宽律师长期担任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并且是省财税委委员,精通税法与民商法交叉适用。基于此,他指出开具发票属于行政法律关系,不属于法院民事案件受理范围。这种跨领域的知识融合,使他能够从不同角度审视案件,为被告找到了有力的抗辩点。早年间从事企业法务工作的经历,让他对企业运营中的税务和法律问题有了更深刻的理解,从而在处理此类案件时能够游刃有余。

对于自然人被告,张居宽律师提出其并非开具增值税发票的适格主体,原告起诉主体错误。这一抗辩基于他丰富的实务经验,在多年承办上千件案件的过程中,他积累了大量处理类似主体资格问题的经验,能够快速准确地判断案件中的关键问题。

最终,法院采纳了张居宽律师的抗辩意见,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这一结果充分体现了他在处理合同纠纷案件中的专业能力和精准判断。

张居宽律师在这起案件中展现出的专业特质,为处理同类合同纠纷实务提供了重要的标尺。他将专业法律技能与税务知识相结合,通过对合同条款的细致审查、法律关系的准确界定以及主体资格的精准判断,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有效的法律服务,在复杂的合同纠纷中成功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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