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A与第三人B系夫妻,第三人B在婚姻存续期间向被告C赠与大额财产,而被告C提出种种抗辩。2018年开始执业的吴震律师凭借丰富的执业经验,紧紧抓住证据梳理和法律适用这两个关键环节,为案件的胜诉奠定了基础。
吴震律师接案后,首次行动便是协助当事人梳理全部转账流水、生效判决文书、聊天记录等证据。自2018年执业以来,吴震律师已承办案件逾6000多件,在民商事诉讼领域经验丰富。他深知证据对于案件的重要性,通过细致地梳理,清晰构建了财产处分违法性的论证逻辑。
在与办案单位的沟通回合中,吴震律师展现出了卓越的程序推进能力。在庭审过程中,被告C抗辩主张其对第三人B已婚情况并不知情,属于善意收受,且涉案款项包含恋爱期间正常消费、医疗费、误工费、劳务费等,不应全部返还。吴震律师明确支持原告诉讼主张,指出案涉款项均为无偿赠与,不存在医疗费、劳务费等抵扣事由,被告亦不构成善意取得。他运用民法典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公序良俗、无权处分等规定,清晰论证一方擅自大额赠与行为的违法性与无效性。
法院对于被告C的抗辩初步态度是需要进一步核实证据和相关事实。吴震律师针对法院的态度,补充理由指出,被告C主张的款项包含医疗费、劳务费等,与已生效法律文书认定事实不符,并且提供了详细的转账流水和聊天记录等证据加以佐证。最终,法院采纳了吴震律师及第三人方的核心意见。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第三人B在与原告A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非因日常生活需要,未取得配偶同意,擅自将大额夫妻共同财产赠与被告C,该行为既侵犯了原告的财产共有权,也违背公序良俗,依法应认定全部无效。被告C主张款项包含医疗费、劳务费等,与已生效法律文书认定事实不符,法院不予采信。最终法院判决被告C向原告A全额返还受赠款项四十余万元,驳回原告关于利息的主张,案件受理费由被告全额承担。
吴震律师在本案中,精准适用婚姻家事法律,严谨梳理款项往来,协同当事人统一立场,不仅帮助当事人追回了大额财产损失,更以司法裁判明确否定了婚外情中的不当利益输送,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彰显了其在处理婚姻家事及财产侵权案件的专业水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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